《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下月实施 切记,地理信息涉及国家安全
2018-04-21 06:4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1
听新闻

  中国江苏网讯(爱南京南京晨报记者 倪敏)江苏省人大昨日牵头召开《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新《测绘法》修订施行后全国第一部废旧立新的测绘地理信息地方性法规《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以下简陈《条例》)定于5月1日施行。

  记者了解到,在信息化时代,卫星定位、遥感技术快速发展,测绘技术与信息技术、网络技术高度融合,地理信息呈现高精度、易采集、易传输等特点,地理信息安全隐患日益突出。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人士介绍,《条例》承担起维护地理信息安全的责任,从四个方面强化地理信息安全管理,将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纳入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统一管理,并对互联网地理信息安全作出规范,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互联网和未采取保密措施的公共信息网络上传输涉及国家秘密的地理信息,使用地理信息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中单设一章“地理信息服务”,首次明确增加非涉密基础地理信息供给,推进地理信息社会化应用:一方面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各相关政府部门之间建立健全地理信息共建共享机制,实现政府部门间的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另一方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加大基础地理信息供给,实现基础地理信息的开放共享。为进一步推进地理国情专题监测信息的应用,《条例》还将监测信息应用到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中,并定期开展生态保护地理国情专题监测,满足生态保护需要。

标签:信息;地理;安全;国家;测绘;条例;技术;基础;倪敏;记者
责编:孟涛 崔欣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