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之下,“黑急救车”还敢上路 南京交警再度查获2辆有问题的急救车
2018-04-13 08:51: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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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叶思琦)本报3月31日A5版刊登了《您叫的急救车是真的急救车吗?》一文,讲述了一批“黑急救车”盘踞在南京各大医院周边,还发小卡片招揽生意。南京交警为此展开排查,并查获了5辆“黑急救车”。可在这样的高压打击态势下,仍有人铤而走险,4月11日晚,南京交警一大队接到举报后,又查获了2辆存在问题的急救车。

  4月11日晚10点多,交警一大队指挥室接到热心市民反映,称明故宫附近一条巷子里有2辆假冒救护车私自喷涂改漆,甚至还安装警报器。交警接报后迅速赶到现场,发现确实有两辆外观形似救护车的车辆,而且都是违停。经核查,其中一辆车没有悬挂号牌,车身上印有“江苏急救”的字样并且安装了警报器;另一辆车虽然是属于正规的救护车辆,但所属地在河北,按照卫计委的相关规定,也不应该出现在南京市范围内。随后,交警对无牌且加装警报器的违停车进行了清拖,等待进一步处理。

  根据《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规定,南京正规执行急救任务的救护车,车上至少配备三名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生、护士以及驾驶员,同时车上还应安装卫星定位系统、通讯设备和音频视频监控系统,配备高标准的急救设施。“黑急救车”不但车辆缺乏相关专业的急救设备,而且更没有配备专业的急救人员,一旦患者在转院、送医途中发生意外,后果难以想象。

  交警表示,对于“黑急救车”擅自变更车辆外形参数,加装专用灯具、喷涂的,将根据《道交法》相关规定暂扣其车辆,责令恢复原状,并对驾驶人处以500元罚款。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冒用市急救中心名义开展院前急救活动的,还将由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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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孟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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