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万误汇入捐助对象账户 追回时遇阻“扎心” 法院裁定:不当得利应归还
2018-04-11 10:13: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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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讯(通讯员吴皆与曹瑞秋记者于英杰)本该还给亲戚的一笔16.8万元借款,却不慎汇入他人账户,该账户主人还是自己当年爱心捐助的对象。然而,当他想追回这笔钱时却遇难题,常熟的査先生有点“扎心”,只好求助法院。日前,常熟法院审结了这起不当得利纠纷案,判决受助对象如数返还这笔钱。

  早在2015年12月,査先生从新闻媒体上看到一篇《白血病复发亟需骨髓移植11岁女孩高小怡期待捐助》的报道,善良的他立即通过网银向媒体公布的高小怡的父亲高晋的账户中汇入了500元。这次汇款过后,高晋的账号就自动保存在查先生的网银中。等到了2016年1月,査先生打算通过网银向亲戚归还一笔16.8万元的借款,却因高晋的相关账号信息仍保留在网银内,他在操作时不慎将这笔钱汇入了高晋的银行账户,但他当时未能察觉,直到2个月后亲戚向他催讨借款,他才发现出了这么大纰漏。

  査先生马上报警,并联系当时报道的媒体协助追讨。然而,高晋在归还14.5万元后一直拖欠着余款不肯归还。几次协商无果,査先生只好向常熟法院起诉,要求高晋返还剩下的2.3万元。

  经法庭调查,高晋的女儿已经不幸去世,高晋本人也离开家中不知去向。庭审中,査先生提交的银行卡交易明细显示:2015年12月12日,他的银行卡向高晋的银行卡转入500元,摘要附言为捐助;2016年1月22日,他的银行卡又向高晋的银行卡转入168000元,摘要附言为还款。

  常熟法院经审理认为,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应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该案中,査先生于2016年1月22日误将16.8万元汇给了高晋,高晋取得该款项没有合法根据,构成不当得利。高晋已返还款项145000元,属于诉讼中自认,依法予以确认。高晋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放弃举证抗辩权利,由此引起的不利诉讼后果由其自担。现査先生要求他返还2.3万元,合法有据,最终判决支持査先生的诉请。(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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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陈康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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