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源源)乡村旅游遇上烦心事,几步之外就有法庭帮处理。本周,溧水傅家边景区附近的溧水法院洪蓝法庭内,旅游巡回法庭将正式挂牌,“巡回审判点”也同步设立。
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的通知》,根据这份意见要求,溧水法院印发文件提出在傅家边等景区设立旅游巡回法庭,与景区管理部门、工商、公安等部门协作,调处化解旅游纠纷,为辖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另外,在该区傅家边梅花节、草莓节、石臼湖捕捞节及山地半程马拉松赛、环溧水自行车赛等重大节庆活动期间,法院还将在活动现场设立“巡回审判点”,及时有效化解可能产生的旅游纠纷。
“从签订旅游合同到旅途结束,游客遇上合同里说好的景点没了、“十菜一汤”团餐吃坏了肚子等纠纷,除了向行政部门投诉外,还可以寻求司法部门介入调处。跟以往旅游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巡回法庭和审判点有助于提高处理纠纷的效率。游客遇到自身权益受损时常常纠结于时间、精力的付出,不得不“忍气吞声”,法庭介入后,可根据当事人意愿进行调解并出具法律文书,也可根据速裁程序快速查明事实并作出判决,以最低限度减少游客因纠纷耽误的时间,最大限度降低对游客行程的影响。
另悉,在“乡村游”发展火热的江宁区,旅游巡回法庭也已挂牌成立。去年,江宁区人民法院在汤山法庭设立旅游巡回法庭,专门审理涉及旅游合同类纠纷。还分别在江宁区全域旅游服务中心、汤山、牛首山、黄龙岘、石塘人家、大塘金等地的游客服务中心设立6个旅游巡回法庭审判点,巡回法庭及巡回审判点设立以来,已经审理了部分南京游客在外旅游遇到的纠纷案件,取得良好效果。
■ 他山之石
广州旅游巡回法庭助力舒心“羊城游”
去年底,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广州市旅游局共同合作成立旅游巡回法庭,旨在推动司法审判和旅游执法监督有效衔接,通过组建专业化审判、调解团队,创新审判方式,提升旅游纠纷案件处理水平。
广州旅游巡回法庭审理的“第一案”是一起旅游纠纷,原告陈某等3人经旅行社员工黄某介绍参与“员工低价旅游项目”,缴纳团费9697元参加泰国游,后迟迟未能出团。经短暂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判令旅行社退款。当地旅游界人士指出,广州市旅游巡回法庭挂牌标志着广州旅游经济向健康发展的良性环境迈进了一步,也为广州建设世界旅游名城和国际旅游目的地、集散地提供了一张靓丽的“法治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