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将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建立健全污染源信息数据库
2018-04-10 08:41:00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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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许琴) 江苏的污染物主要有哪些?都排到了哪里?治理情况如何?前天,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江苏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此次普查将摸清全省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调查污染源的数量、结构和分布情况,掌握全省、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

  本次普查的对象为江苏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在进行工业污染源普查时,将会检查哪些内容?根据《方案》,普查的内容非常详细,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原辅材料消耗及产品生产情况,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和综合利用情况(包括排放口信息、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各类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

  此次普查将建立普查数据质量溯源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开展普查数据核查和质量评估,严厉惩处普查违法行为。按照依法普查原则,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

  据了解,全国污染源普查每隔10年开展一次,2017年开展了前期准备,组织了清查与试点,2018年将完成普查入户调查,预计2019年全部完成,届时环境监管部门将摸清建设美丽中国的生态环境家底。

标签:普查;污染源;排放
责编:孟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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