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号)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南京市紫金科技人才创业特别社区条例〉的决定》,已由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1月19日通过,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3月2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