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仅4类高考生享受加分照顾
2018-03-22 09:34:00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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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谈洁 实习生 韩硕) 昨天,教育部取消体育特长生、奥赛等高考加分政策在朋友圈刷屏。其实,江苏省早就取消了这些高考加分项目,最新的高考加分政策将于下月出台。

  记者从省考试院了解到,江苏地区的特长类、竞赛类加分早在2013年之前就已取消,而见义勇为等有突出事迹的加分也从2015年取消,也就是说,此次教育部下发《通知》中涉及的5类禁止加分项目,从2015年起,江苏省高考就已全面取消。

  江苏省目前仍享受加分照顾的考生主要有四类: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高校,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同时,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下列情形考生可优先录取: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

标签:子女;考生;军人;以上;江苏;录取;4类;取消;工作;高考
责任编辑:孟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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