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金龙(右)协助港华燃气公司工作人员勘测管道天然气压力。
本报记者 朱静摄
本报讯(记者 朱静 通讯员 建公宣) 3月16日上午,记者见到朱金龙时,他正在恒山花苑底层门面房小餐饮店里,协助港华燃气公司工作人员,对11家小餐饮店的管道天然气开通做最后的测试检查。上午9点至中午12点30分,11家小餐饮店逐一经过了测试检查。看到火苗从燃气灶中冒出,店主们一阵欢呼。
今年42岁的朱金龙是建邺公安分局沙洲派出所社区民警。2017年6月份,朱金龙在大走访中发现,恒山花苑底层门面房有11户小餐饮存在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消防隐患。根据《南京市消防条例》相关规定,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禁止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从去年6月开始,我和社区每天都会接到四五起关于这11家小餐饮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投诉。”朱金龙告诉记者,之后,公安、城管、工商、消防、街道安全办和社区联合进行执法,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对11家小餐饮店的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收缴。
“执法多次,每一家都被收走了四五次液化石油气钢瓶,但治标不治本,钢瓶收走后,店主又买来新瓶。这个小区在当初规划修建时,门面房就没有设置管道天然气。虽然先天不足,但是在解决问题中,也不能简单粗暴,既要考虑到居民的生活安全,也要考虑小餐饮店要生存。”为此,朱金龙多次走访小餐饮店主,发现店主一方面安全意识淡薄,另一方面提出改造管道天然气费用较高,表示如果价格不高,他们愿意改造。得知店主要求后,朱金龙立即找到双和园社区和沙洲街道商谈,最后决定一起找市燃管处和港华燃气公司协调。
“中间确实费了很多周折,我们与燃管处和港华燃气多次沟通,最终港华燃气给出优惠政策。从今年1月份起,管道天然气改造工程开始施工。”双和园社区党委书记刘俊说,这也是全市第一个由公安、社区、街道出面,集中将高层建筑下使用液化气钢瓶改造成管道天然气的成功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