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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男子长江禁捕期非法捕捞被抓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朱静   2018-03-06 10:04:00
3月4日 ,市公安局水上分局破获2018年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利用刺网非法捕捞的犯罪嫌疑人1名。这是3月1日南京市“亮剑2018 — —春季禁渔同步执法行动”启动以后,破获的首起非法捕捞案件。3月1日晚,水上公安分局下关派出所民警在燕子矶滨江公园江边巡逻时,发现江面被下了大面积的三层刺网,民警判断有人在进行非法捕捞活动。据介绍,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本报讯(记者 朱静)3月4日,市公安局水上分局破获2018年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利用刺网非法捕捞的犯罪嫌疑人1名。这是3月1日南京市“亮剑2018——春季禁渔同步执法行动”启动以后,破获的首起非法捕捞案件。

  今年是我市连续第17年在长江南京段实行禁渔期制度,4个月的禁渔期为长江大部分水生生物产卵繁殖留足时间。

  3月1日晚,水上公安分局下关派出所民警在燕子矶滨江公园江边巡逻时,发现江面被下了大面积的三层刺网,民警判断有人在进行非法捕捞活动。于是,民警连夜蹲守,在3月4日清晨,将正在非法捕捞的男子刘某现场抓获,当场查处非法捕捞工具三层刺网。经清点,刘某非法捕捞鲫鱼55尾,重达16.9公斤。“刘某通过三层刺网进行非法捕捞,撒网面积横跨整个江面。”昨日,水上公安分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这种刺网密度大,无论大小鱼都能捕获,极大损害了长江生态环境。

  据介绍,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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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苗津伟 易保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