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一年闯红灯5次以上将构成一般交通失信行为
快报讯 (记者 耿朴凡)2月14日,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南京市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其中,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乘车人有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一年内累计达5次以上的,将构成一般交通失信行为。交通信用失信记录自认定的失信等级之日起生效,一般交通信用失信记录,有效期1年。
根据细则,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交通失信行为分为一般、较重及严重。
着急过马路闯了红灯?今后在南京,一年闯5次以上红灯,将构成一般交通失信行为。此外, 驾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一年内累计达5次以上的;驾驶无牌证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一年内累计达3次以上的;驾驶加装动力、载人、载货等非法装置的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一年内累计达3次以上的;在机动车道内以兜售物品、散发广告、非法拦截机动车辆等方式扰乱社会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等行为,也将构成一般交通失信行为。
交通信用失信记录自认定的失信等级之日起生效,一般交通信用失信记录,有效期1年;较重交通信用失信记录,列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较重失信库,有效期3年;严重交通信用失信记录,列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库,有效期5年,期满自动修复。
被征信人可以通过“我的南京”APP等网络方式,经实名认证后即可实时查询。
一旦有失信记录,将对在单位评优评先、报考公务员、申请贷款、办理保险时产生一定影响。其中,商业银行在审批发放个人、企业贷款时,对申请人无交通信用失信记录的,可提高贷款额度、降低贷款利率;对申请人有交通信用失信记录的,应当视程度降低贷款额度、上浮贷款利率。审批发放信用卡时,对申请人具有较重交通信用失信记录的应当降低授信额度,具有严重交通信用失信记录的可不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