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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旬老太有儿有女非立遗嘱把几十万财产给友人 为防后悔公证员“连环三招”解了她后顾之忧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任国勇 宋强   2018-02-11 09:50:00
本期大讲堂,南京公证处公证员杜辰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大家讲解公证新兴的业务— —家事调解。杜辰认为调解案件多见于继承纠纷、婚姻纠纷。她以亲身办理过的鲜活案例介绍了意定监护制度、法律意见书以及承诺书公证等在家事调解中的作用,通过实例讲解让大家对法院和公证机构的对接机制有所了解。第二是意定监护公证,如出现老年痴呆或昏迷,两个朋友可作为监护人决定救护、养老及处分财产。经公证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由郭永办理承诺书公证:在他享有上述房屋承租权且单位同意梅茜继续居住的前提下,郭永保证她在上述房屋的居住权。公证员认为公证固定了夫妻离婚时的想法,稳定了双方达成的离婚法律关系。其次公证加速了诉讼进程。
 
公证大讲堂现场

  本期大讲堂,南京公证处公证员杜辰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大家讲解公证新兴的业务——家事调解。杜辰认为调解案件多见于继承纠纷、婚姻纠纷。她以亲身办理过的鲜活案例介绍了意定监护制度、法律意见书以及承诺书公证等在家事调解中的作用,通过实例讲解让大家对法院和公证机构的对接机制有所了解。通讯员宋强扬子晚报记者任国勇

  9旬老人为身后事连办三个公证

  首先,杜辰提及一个新的监护制度——意定监护制度,这是不需要通过法院指定,人们在头脑清晰的情况下,为自己选任监护人。

  杜辰值班时,接待两个50多岁的女子推着一位9旬老太太来办业务。老太太情绪激动,说亲生女儿对自己恶劣,所以一定要把房子留给继子。杜辰按照她的意愿替她立遗嘱后,她突然提出自己还有很多首饰以及几十万钱款,要留给陪自己来立遗嘱的两个朋友。杜辰对老太太的这两位朋友不放心,生怕她们图谋老人财产,假意对她好。于是劝老太太先把钱物留在身边。

  没多久,杜辰接到老人那两位朋友电话,说老太太即将手术,怕有意外想处理动产。这次明确分好每件首饰和现金,她的侄子侄女成遗嘱受益人,而后事由两个朋友操办。老太太说,这两个朋友对她很好,她最想把财产留给她们,但她们坚决不要,还说服她将首饰现金给侄子侄女。这时,杜辰对那两位朋友有所改观。办完公证后,老太太安心进了手术室。

  过了一段时日,老人打电话给杜辰说康复得很好,想更改遗嘱。老太太说不想把财产给侄子侄女,想给一直帮她的朋友,自己生前要用钱就让朋友帮支取,死后剩下的钱就给她们;经多次交流,杜辰相信这确实是老人真实想法。为她办了三个公证解决后顾之忧。第一委托公证,委托两个朋友帮处理财产,主要提取现金支付生活开支以及日后医疗费。第二是意定监护公证,如出现老年痴呆或昏迷,两个朋友可作为监护人决定救护、养老及处分财产。第三遗嘱公证,将老太死后剩下的财产给朋友。通过详细解释后,老太太觉得非常安心。

  调解不成写成意见书供法院参考

  原告李峰因离婚起诉被告张媛,要求判决被告协助办理房产过户。原被告离婚时,离婚协议约定玄武区的一处房产归女方,另两处房产归男方。现男方已配合女方办理完过户手续,但女方拒不配合男方过户另两处房产。法院将案件移交南京公证处调解。双方对离婚协议真实性及内容无异议。但女方表示当时急于离婚,未考虑孩子的利益,现要求男方在房产证加孩子名字或通过承诺、立遗嘱来保障房子由孩子继承,才愿配合。而男方认为女方提出的条件和男方起诉要求履行离婚协议是两码事。双方无法在公证处达成调解。

  为了给法院裁判提供参考,公证员将案件基本案情、前因后果、原被告诉求和意见等一一记录,出具法律意见书给法院。

  承诺书有啥用

  郭永与梅茜因单位房屋居住权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导致离婚调解程序无法继续推进,该案移交公证处调解。

  该房屋系郭永承租单位房屋,而夫妻双方分居多年,该房一直由梅茜实际居住。梅茜名下无房产,要求离婚后郭永保障她有房居住。因该房属国家财产,且双方均非在职。梅茜享有居住权的前提为产权单位同意郭永续租,且同意梅茜解除婚姻关系后继续居住。经公证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由郭永办理承诺书公证:在他享有上述房屋承租权且单位同意梅茜继续居住的前提下,郭永保证她在上述房屋的居住权;若单位收回该房屋或不同意梅茜解除婚姻关系后继续居住,郭永另行承租一套与上述房屋条件相当的房屋保证梅茜居住。公证处出具承诺书公证,顺利化解了双方矛盾。

  公证员认为公证固定了夫妻离婚时的想法,稳定了双方达成的离婚法律关系;其次公证加速了诉讼进程;调和现实矛盾,兼顾潜在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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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苗津伟 易保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