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吨医疗废物被及时阻止流向市场
原标题:及时阻止8.5吨医疗废物流向市场 南京市检方承办的首例已判决公益诉讼案入选省检典型案例
本报讯(记者 许震宁)昨天上午,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江苏检察机关2017年度保障民生十大典型案件、十大优秀案件。南京市六合、栖霞、溧水检方承办的两起案件,分别入选典型案例和优秀案例。
位于十大典型案例之首的是六合区人民检察院、栖霞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南京市首例已判决公益诉讼案件。
2016年12月,栖霞区环保局在对燕子矶顾家村一带开展清查整治时,发现一废品回收站内堆放着大量医用输液袋、输液管、输液瓶等医疗废弃物。栖霞检方为及时阻止这些医疗废弃物流向市场,建议环保部门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很快,3名犯罪嫌疑人张德军、郭某利、张某玲被抓获,其中张德军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另两人被取保候审。从犯罪嫌疑人经营的废品回收站及其运输车辆内,公安机关清理出混有针头、输液管、棉签等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医疗废弃物共计8.5吨。根据管辖规定审查此案的六合检方认为,三名被告在不具备经营医疗废物资质的情况下通过回收医疗垃圾牟取利益,并非法运输、贮存、处置,对公共环境造成极大威胁。
2017年6月,六合检方就张德军、郭某利、张某玲污染环境一案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17年9月,六合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六合检方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张德军、郭某利、张某玲就环境污染行为,在省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判令被告张德军、郭某利共同承担合法处置8.5吨医疗废弃物的费用人民币3.7万余元。
2017年10月16日,六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以犯污染环境罪判处被告人张德军、郭某利和张某玲六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溧水检方支持8名残疾农民工起诉维权、拿回27万元血汗钱案件”位列十大优秀案例之首。
家住溧水区的方某某是一名残疾人,十多年前进入南京某电工材料有限公司工作。去年5月,方某某所在的公司突然提出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在协商支付经济补偿金时,公司不认可方某某的十余年工龄。相同的遭遇也发生在该公司其他7名残疾农民工身上。原来,由于该公司十多年数次更名,公司负责人武断地对方某某等人工龄从第三次更名后计算。
去年7月,溧水区人民检察院在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对接工作中,发现了这一劳动争议案线索。随即,溧水检方与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区法援中心指定1名律师作为代理人向溧水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区检察院随后发出支持起诉书,并派员参加庭审,联合开展调解工作。
通过释法说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向8名劳动者支付薪酬共计2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