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江苏 > 社会大观 > 正文

扬州违规燃放烟花记入信用档案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张 晨   2018-01-17 07:07:00
对不听劝导依然违规燃放的违法行为人,将由警方带至公安机关查证询问,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中国江苏网1月17日讯 2月1日起,扬州市区规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规者除要受到罚款等行政处罚外,其相关失信信息还将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一旦发现违规燃放行为,巡查人员将对主要违法行为人依法劝导制止,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不听劝导依然违规燃放的违法行为人,将由警方带至公安机关查证询问,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张 晨)

标签:违规;行政处罚;公共信用信息;规定区域;巡查人员;烟花爆竹;中国江苏;罚款;公安机关;警方

责任编辑:苗津伟 易保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