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六成消费者认同贷款消费 消费金融规范与创新不可偏废
著名经济学家李稻葵在10日清华大学举办的“第三届中国消费金融高层论坛”上发布研究报告称,消费金融是为百姓创造幸福感的,规范和创新是企业经营鸟之两翼,不可偏废一侧。
李稻葵团队的调查涵盖了全国30个省区109个城市,涉及55家各种类型的消费信贷提供商,共计1150份样本。接受调查的消费者59.04%认为即使手头有钱,也希望保持一定的活钱在手上,贷款消费对自己来说是某种程度的“强制攒钱”,表明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对消费借贷持开放态度。
根据调查报告,消费金融可以成为消费增长和促进消费升级的重要抓手。2017年,中国经济最引人注目的是,消费成为稳增长的第一动力。随着中国人均GDP突破8000美元,消费者多样化需求、个性化需求、定制化需求越来越多,说明消费结构不断升级,目前产品和服务已从传统零售商逐步拓展到家装、教育、旅游、健康等新兴消费领域。从调查结果看,消费者取得消费信贷后用于购买家电的最多,接下来分别是家庭装修、教育培训、旅游等。
2017年是消费金融大爆发的一年,也是行业环境变化莫测的一年。基于消费金融在中国经济体系中的重要性,规范发展势在必行。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研究员王刚说,消费金融市场主体开展产品创新、服务创新无可厚非,但重视创新的同时还要加强风险管控。面对消费金融万亿蓝海的巨大市场,特别是随着互联网对经济生活的深度渗透,使得消费金融市场参与的门槛并不高,消费金融市场参与主体也日渐多元,诸如商业银行、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以及各种形式冠之以“贷”命名的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对此,李稻葵指出,近年来诸如“恶意欺诈”“过度消费高利贷”等负面词汇困扰着行业发展,一些公司业务违规发展、过度授信,轻审核、轻风险,重放贷、重扩张,使得居民对消费金融的安全性、依赖性认识不足,影响了市场的健康发展。
据了解,目前从事消费贷款的机构类型较多,归口于不同的监管部门。如小贷公司归口到地方金融办,P2P类公司归口到各地金融局等。各监管部门制定了不同的监管政策和行政法规,造成了对于同类业务存在着不同监管标准的局面。
互联网金融协会业务一部主任沈一飞说,监管体系不统一,容易造成监管的漏洞和“灰色地带”。举例来说,之前针对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监管,一直侧重于对投资人(存款人)的保护及对投资款项的风险防控,对互联网金融企业个人贷款业务的监管规则就略显不足。因此,将各类消费贷款业务企业纳入统一的监管体系,迫在眉睫。 记者 宋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