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要回售房款,他将女儿告了
被法院驳回,因签阴阳合同还要补缴税款
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老唐将自己的一套房产卖掉,房款全部汇入独生女儿小唐的银行账户。后来,老唐向女儿要钱遭到拒绝,他将女儿告上法庭想要回房款。南京秦淮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房子实际卖了85万,为了避税,购房合同里却写成65万。近日,法院驳回老唐的诉求,并让他补缴税款。
小唐母亲早年去世,小唐结婚后依旧和老唐一同居住。2017年年初,老唐将一套房产出售,售得85万元。但为了避税,他和购房者在合同里写的售价却是65万元。
老唐和小唐夫妇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他一气之下搬出去租房住。老唐多次打电话给女儿,称想出去旅游或想买东西,能否把房款还给他,但女儿不肯。老唐将女儿告上法庭,认为女儿是受自己委托去卖房子的,卖房所得的钱要还给自己。
小唐在法庭上将购房款的真相说出来,表示父亲没有委托自己卖房,这个85万元是父亲赠送给自己的,不需要归还。
法院认为,虽然小唐基于维护自身利益,同时因为和老唐的父女关系,参与了部分售房过程,但房屋交易合同是由老唐本人与购房者签订的,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也是他与购房者共同办理,85万购房款是他直接收取,因此出售房屋应该认定为老唐自己的行为,他并没有委托女儿去卖房子。
法院认为,老唐和小唐之间并未形成委托合同关系,现在老唐以委托合同规范要求小唐返还房款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老唐以阴阳合同形式恶意避税,予以谴责,应该与购房者联系补交税款,否则难逃法律的制裁。(人物系化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