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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日照影响分析规划管理办法2月起实施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倪敏   2018-01-04 07:46:00

  生命离不开阳光,阳光对百姓生命健康非常重要。记者3日从规划部门获悉,作为新年推进“放管服”改革的一项重要服务,《南京市日照影响分析规划管理办法》将于2月1日起实施,办法中推进一批民生要素的实施,其中新增居住区公共绿地的要求:即小区3成绿地的面积要满足2小时日照标准。

  今后日照分析结论与建筑方案一起公示

  南京市位于长江中下游地区,夏天炎热,冬季湿冷,是一个四季分明的城市,特别是冬天,温暖的阳光显得特别宝贵。长期以来,在对建筑的规划管理上,规划部门重视日照条件的满足,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进行建筑审批。规划部门表示,为了使百姓关心和关注的“阳光权”更加透明,更加规范,根据省、市“放管服”改革要求,经调研,对南京市建筑日照影响分析管理方式进行了改革,对日照分析相关技术细则进行了优化,制定了《南京市日照影响分析规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下个月1日起正式实施。

  记者了解到,办法保障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加强社会监督。规划部门对建筑日照影响审批前,今后日照分析结论将与建筑方案一起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对于涉及较多群众质疑的日照分析报告,将纳入必须复核的范畴,保证人民群众财产受到合法保护。

  拟建建筑要进行模拟日照计算

  办法对目前的日照分析加大监管力度,2月起,南京市规划局对建设项目日照分析结论进行复核,时间将定在已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规划核实前。对经复核发现日照影响分析结果错误的,必须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直至拆除,并可依法处罚。“这样做,一方面加大对建设单位报送错误日照分析结论行为的震慑,一方面确保广大市民拿到手的房子是合格的产品。”规划部门分析。

  此外,报送错误结论的,还会分别按照建设单位、日照分析单位在提供日照分析报告中的责任,将其纳入城乡规划诚信体制管理,进一步加大其违法或者错误成本。

  即将实施的办法中,增加了对规划用地的日照分析要求。规划专家介绍,此前,规划管理的实践中,很多地块开发时,由于最大限度地实现自身土地的使用效率,在建筑布局安排上不考虑周边地块,导致周边地块进行开发时难以布置,甚至影响到实现其开发条件,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此次改革确定拟建建筑周边为尚未进入实施阶段但已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地块时,应进行模拟日照计算,综合考虑开发地块的建筑安排。

  新增小区公共绿地日照时间约束

  而对很多居民直接相关的还有,办法新增居住区公共绿地的要求。众所周知,公共绿地作为居住小区的一部分,跟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此次改革明确规定,居住小区公共绿地要有1/3的面积,满足2个小时的日照标准,规划部门表示,“此举也是为了鼓励与方便市民更多地在户外空间放松休闲,为其提供更多的健康作息可能。”

  办法也提高了日照时间计算结果的精度,其中规定,日照时间的计算结果精确到分钟,有助于减少误差,使分析计算结果和人民群众的直观感受更加贴近。

  记者 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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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戴凌 易保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