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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9人因在民生领域职务犯罪被判刑

省高院通报近两年惩治“群众身边腐败”战果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于英杰 李绮琪   2017-12-05 08:44:00

  中国江苏网12月5日讯(记者 于英杰 实习生 李绮琪)12月4日,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就全省法院惩治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情况作了专项通报,并发布十大典型案例:2016年1月至2017年10月,全省有899人因在民生领域职务犯罪被判刑,通过惩治这些腐败分子挽回损失2.2亿元。

  与老百姓印象深刻的那些老虎、豺狼不同,此次江苏高院通报的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分子,大多是老百姓口中的“苍蝇蚊子”,但他们带来的危害同样令人痛恨。据通报,2016年1月至2017年10月,全省法院审结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689件,涉案金额超过9.5亿元。

  周继业说,发生在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具有涉案犯罪数额大、造成损失严重的特点。据统计,2016年1月至2017年10月全省法院审结的此类案件中,贪污受贿犯罪每案涉案金额平均53.2万元,挪用公款犯罪每案涉案金额平均345万元,渎职犯罪每案造成损失金额平均353.4万元。其中,新沂市卫生监督所原所长王佩渠在任职期间,对38名已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非法行医人员未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导致多名就诊病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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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江仲惠(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