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刹车不灵,两电动车撞人撞车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王茸   2017-12-04 10:02:00

  本报讯(通讯员 张建武 秦蕾 记者 王茸)骑着电动自行车将一名行人撞倒,交警在处理事故时发现,这辆肇事电动自行车存在刹车不灵问题,这是导致本起事故的重要原因,因此,车主被认定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11月13日上午10时30分,交警三大队接警,长乐路上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撞倒行人的交通事故。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被撞伤者是一名中年妇女,而撞人者也是名女子,骑着一辆电动自行车。

  经医院鉴定,被撞者杨某腰椎骨折,此外还有多处挫伤。为弄清事故责任,交警调出了事发现场附近一处监控探头。从探头中可以看出,事发时,杨某正在横穿非机动车道,李某骑着电动自行车由西向东驶来,因避让不及,车子狠狠撞在了杨某身上,两人均摔倒在地。

  随后,交警又将这辆肇事电动车送往相关检测部门检测。检测报告显示,车子前轮制动不合格。

  近日,交警对事故责任做出认定,李某因驾驶制动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在行驶过程中未确保安全,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因此要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杨某横过道路时未注意安全,也要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无独有偶,就在11月26日下午5时,江宁交警大队横溪中队接到报警:在丹阳社区西湖村与当涂塘东路口,一辆电动自行车与轿车相撞。交警了解到,当时吴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非机动车道行驶至离路口5米远时,恰好一辆轿车同向行驶至路口右转弯处,正缓慢进入非机动车道,轿车司机杨某见右侧驶来一辆电动自行车,停下车想让电动自行车先行,可没想到电动自行车没刹住,“砰”的一声撞上了轿车。

  交警调查发现,事发时,两车都按照交通法规行驶,速度也在规定范围内,为何电动自行车还是撞了上去?后经鉴定,原来吴某的电动自行车刹车调整不到位,主动刹片和被动刹片的间隔有问题,导致刹车失灵,进而引发交通事故,所幸两人并无大碍,不过吴某却要因自己车的质量问题承担事故责任。

  采访中,相关交管人士告诉记者,在处理事故时,他们经常能遇到一些使用多年都未检修过的电动自行车,这些车的制动等方面往往存在问题,而一旦鉴定出该车质量有问题且是酿成事故的主要诱因,车主则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交警提醒,对于一些骑了多年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应定期保养、及时检修,确保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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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江仲惠(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