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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轿车在非机动车道违停 电动车被逼上机动车道 追尾后起诉违停车主

来源:中国江苏网-扬子晚报   2017-11-15 08:48:00

  中国江苏网11月15日讯(通讯员 赵丽丹 记者 于英杰)常熟市民钱某骑电动车外出,因非机动车道被两辆违停的轿车占据,他只好骑上了机动车道,结果与一辆同向行驶的轿车发生追尾,受伤住院。日前,常熟法院审结了这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依法裁定肇事车主、两名违停车主承担3/4的赔偿责任。

  今年7月,常熟市民钱某骑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时,不慎追尾同向行驶并右转弯的苏某所驾驶的轿车,导致自己的右肩锁关节脱位及左肘部皮肤擦伤。钱某事后认为,当时非机动车道被张某、李某分别停放的两辆轿车占据,自己不得不骑上机动车道。交警大队认定,张某和李某在该事故中均具有占用非机动车道临时停车的过错;钱某具有驾驶电动车进入机动车道行驶时车速快、遇情况未能及时采取有效避让措施的过错。

  此后,围绕赔偿问题,钱某与三辆轿车的车主协商未果,将他们告上法庭。张某和李某觉得很冤,电动车没有和他们的车子发生直接碰撞,怎么也要自己负责?法院审理后认定,本案事故由原告钱某自负25%的责任、被告苏某担责55%;被告张某、李某具有占道停车的过错,酌定各担责10%。

标签: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追尾;违停;轿车;电动车;钱某;张某;李某;停车

责任编辑: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