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遭“边控” 出国旅游泡汤
本报讯(通讯员玄研记者张源源)“我要还钱!你们快点把我从那个黑名单上去掉……”近日,玄武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焦宜春法官接到了这样一个电话,因为上了“限制出境”名单,这名“老赖”在机场一众亲友面前被拒绝出境,用护照号买好飞机票、定好海景房的出国旅游因此泡汤。
“老赖”名叫曹明(化名),是北京人,2011年在南京紫金山脚下租下一间办公室,开起文化公司。开张之前,他联系装修公司,花数十万元对办公室进行了豪华装修。不过,曹明的生意做得并不太好,一直没有什么进账,还有20多万元的装修尾款也没有支付。被装修公司起诉后,曹明索性回了北京,开庭时也没有露面。今年5月,该案二审判决生效,判令文化公司支付欠款,曹明作为公司法人,承担相应责任。
6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焦宜春调查公司时发现,这家公司基本人去楼空,只有看门员工在,了解情况也是一问三不知,最后丢了一个律师电话给法官,表示“有事找律师”。现场的搜查没有收获,法院执行系统的网络调查结果也不乐观。
“我们发现这家公司的名下并无财产,没有房产、没有车,公司账上也没有存款,案件的执行陷入了僵局。想要打破这个僵局,就只能找公司法人曹明了。”焦宜春告诉记者。
今年7月,追债的装修公司律师向法院提供了一个线索,曹明现在人在北京,开的还是文化传媒公司,他经常会出国,希望能对曹明限制出境。就在当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南京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启动了执行调查令制度,律师可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并持令合法调查被执行人户籍、财产、债权等相关情况。结合该案律师掌握的情况,玄武法院给律师发出了调查令,授权他向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合法调查曹明护照号码。根据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反馈,法院发出执行决定书,将曹明列入了限制出境名单。
10月9日,国庆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焦宜春接到了曹明的电话,电话里,对方主动要来还款,并请求法院在案件结束后尽快解除限制出境措施。原来,曹明提前定好了海外旅游计划,在国庆节期间准备出国旅游,却在首都国际机场被边防站工作人员拦下。边防站人员明确告知他:“因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有尚未执行完毕的案件,你被限制出境了!”曹明在机场目瞪口呆,虽然已买好机票、订好豪华海景房,也只得在亲友注视下拖着行李箱灰溜溜打道回府。
10月17日,曹明的律师出现在了法院,在法院主持下与装修公司就欠款、利息数额进行了确认。近日,连本带息的30.3万元被全额汇至法院执行款专用账户,这起案件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玄武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自今年7月市中院向社会发布《关于执行实施案件使用调查令的若干规定(试行)》后,玄武法院已发出调查令100余份,调查到的财产线索包括房产、车辆、股权、户籍、房产拆迁安置等各种信息,为执行工作的有效推进提供了很大帮助。法院也将借助“执行调查令”、“执行悬赏”等手段,进一步压缩“老赖”的社会生活空间,督促他们及时履行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