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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标签错了两个字 消费者获补偿1500元

来源:现代快报   2017-11-02 07:14:00

  “锅巴里怎么会添加有‘苯胺酸’?这是药品吗?”近日,杨先生在常州市新北区某超市以7元每袋的价格购买了两袋锅巴,结果发现配料成分里竟标注有“苯胺酸”,怀疑是药物。为此,杨先生投诉到常州市新北区消协。

  通讯员 张维明 狄卿胜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刘国庆

  前不久,杨先生在常州市新北区一家超市买了两袋锅巴,7元1袋。锅巴包装上标明,生产厂家是南京某食品厂。杨先生发现,包装袋上标注的配料成分里,除含玉米粉、小麦粉、米粉等外,还标注有“阿斯巴甜(含苯胺酸)”。

  苯胺酸是什么?杨先生上网查询,发现有种叫呋喃苯胺酸的药物。难道锅巴里添加的苯胺酸是药物?食品安全无小事,杨先生立即去当地消协投诉,要求超市退货并赔偿。

  收到投诉后,新北消协新桥分会工作人员迅速介入调查,并与厂家和超市取得联系。

  经查,涉案锅巴标签漏洞百出。除了杨先生投诉的问题外,该产品标签上标明的是“油炸膨化食品”,但根据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证单元”和“食品品种明细”填写规范(2011年)》的规定,该包装上标注的生产许可证号显示该产品申证单元是第24类糕点食品,而非第12类膨化食品。

  为此,生产厂家解释称,这是交付包装厂印制包装时审查不仔细造成的,误将苯丙氨酸印刷成了苯胺酸,且生产许可证号也印错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经过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超市和厂家同意对相关产品全部予以下架,并一次性补偿消费者1500元(其中包含消费者主张的交通费等)。同时,新北消协还将此案移交市场监督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提醒:双十一将至,网购食品要注意什么?

  首先要看清食品经营者是否有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其次是查看宣传的食品包装是否有生产企业名称、商品名称、SC(或QS)标识、厂址、电话、生产日期等内容。

  最好仔细查看买家的评论,选择口碑好的店购买。到货后应及时检查食品包装标识与宣传是否一致,确定食品没有过保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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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