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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节”期间景区不得变相涨价

来源:南京日报   2017-09-27 09:16:00

  本报讯(通讯员 高宇 记者 李子俊) 昨天,省物价局召开国庆中秋期间价格政策提醒会,对机场、火车站、高速公路、公园景区、超市、通信等与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14家窗口单位提出要求。

  会上对相关单位进行了提醒,要求公园景区节日期间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通过设置“园中园”门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公路、铁路、民航、水运等交通运输企业,不得超过政府定价擅自涨价、价外收费;各商业企业要完善价格促销方案,规范降价、打折、返券、赠送等促销行为,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两节”将至,价格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如遇不正当价格行为,可拨打12358进行咨询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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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