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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半年查出违规使用医保资金400多万元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毛庆   2017-09-21 09:49:00

  医保卡不能在药店买红枣枸杞

  南京市半年查出违规使用医保资金400多万元

  本报讯(记者 毛庆)用自己的医保卡在药店刷卡买红枣、枸杞等食材补品行不行?答案是“NO”!因为违反了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专款专用”原则,轻则退款,重则拘留乃至判刑罚款。记者从市社保中心医保部了解到,仅今年上半年,南京市就查获违规数据4万多条,涉及违规资金430.64万元,涉及定点医疗机构431家、定点药店53家。

  根据人社部颁布的《关于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的通知》,医保卡只能用于医保定点医院和药店刷卡看病买药,所取的药必须是由国家设定的医保目录中规定的药品,原则上不得提取现金,禁止用于医疗保障以外的其他消费支出。

  市社保中心医保部工作人员介绍,除了用医保卡买红枣行为,还有的市民在家里共享医保卡,比如,儿子的医保卡给父亲用等等。一旦查实,不仅要追究其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还要问责医院,追回这笔资金。

  记者了解到,目前违规用卡主要分为3类,一类是捡到别人的卡盗刷,一类是子女用父母的医保卡或父母用子女的医保卡,还有一类是借卡给别人用。医保卡的钱都是自己的,为什么不能家庭共享呢?该工作人员介绍,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一部分是个人缴纳,是工资基数的2%,全额划入卡内。一部分是统筹基金,45岁以下的为工资额的1%,45岁到退休年龄的则为工资额的2%。退休后不用缴费,除退休金外,还可享受基金按5.4%比例打入账户的医保钱。所以,医保卡里的钱并不完全是自己的,如果家庭共享,就涉嫌套取医保基金。她举例说,2015年,浙江诸暨75岁的邹某患有高血压,药费报销比例较少,而丈夫老周的社保卡能多报。为省钱,邹某让女儿用丈夫社保卡去配药,合计报销11376.64元。结果案发后,母女俩退回全部报销药费,并被罚款2万余元。母女俩双双因诈骗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据悉,最近两年,根据核查的违规信息,南京市共暂停16家医疗机构、26家零售药店3—12个月的医保服务;取消4家医疗机构、5家零售药店的门慢与门特医保服务范围;解除8家医疗机构、3家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为了管好市民的“救命钱”,今年社保中心还通过聘请咨询评估专家、社会监督员等方式,成立监督工作小组,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对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的评价和监督。

  本报记者 毛庆

  【延伸阅读】

  个人医保卡可以这样用

  市社保中心医保部工作人员介绍,市民医保卡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使用在三个方面:

  一是个人账户可用于普通门诊费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职工住院、门诊慢性病、门诊统筹、门诊特定项目等费用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是支付体检、门诊、住院、购药、医疗器械、消毒剂等个人自理及自费的医疗费用;

  三是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累计余额超过3000元的部分,可用于购买商业健康医疗保险。目前南京确定了7家保险公司进行承包,产品主要为成人重大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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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戴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