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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走私手表等 偷逃税数千万获刑

来源:南京日报   2017-09-06 09:19:00
3人走私手表等 偷逃税数千万获刑

  本报讯(记者 许震宁) 在近两年时间内,犯罪嫌疑人荀伟、张达深通过逃避海关监管方式,走私进口品牌手提包、钱包、手镯、手表等货物,偷逃应缴税款共计人民币2720余万元。张达深一审获刑后不服,提起上诉。8月14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偷逃应缴税款1930余万元的同案犯李群也被维持一审判决。昨天,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了这一消息。

  2012年下半年,荀伟通过朋友介绍认识张达深。二人间的交易模式为:张达深在欧洲、韩国等地采购爱马仕等品牌手提包、钱包、手表等货物,并将货物信息发送给荀伟、李群。荀伟、李群通过微信向张达深订购所需货物。订购货物后,张达深在香港将货物交给另一中间人,并由其掌控的“水客”团伙随身携带货物,从深圳口岸入境后快递至荀伟、李群处。荀伟、李群将所收货物在国内销售,再将货款打入张达深指定账户。

  经一审法院查明,自2013年12月至2015年9月,荀伟、张达深通过上述方式走私货物,偷逃应缴税款共计人民币27206547.95元;2014年9月至2015年9月,李群协助参与走私货物,偷逃应缴税款共计人民币19305962.92元。

  2015年9月5日,荀伟、张达深、李群被抓获归案。一审法院判决荀伟、张达深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各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万元;李群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3人走私偷逃税款及走私货物予以追缴,上交国库。

标签:张达深;荀伟;货物;走私;李群;手表;偷逃税;数千万;税款;人民币

责任编辑: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