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首例异域救人追认见义勇为
本报讯(通讯员 杨长喜 记者 周爱明 胡英华)溧水女子王玉玲在泰国救人溺亡两月后,事情有了最新进展,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追认王玉玲异域救人行为为见义勇为,向其家属颁发见义勇为证书和5000元奖金。异域救人被认定见义勇为,在我市尚属首例。
6月27日,王玉玲在泰国旅行途中,因救一名落水女童不幸身亡。酒店监控视频显示,当天下午5点多,酒店深水泳池里有一名女孩在水中挣扎,正在泳池边慢走的王玉玲发现后,跳入水中救人。王玉玲并不会游泳,但她一边扑腾一边努力朝女孩方向游去。令人揪心的是,一会儿后,女孩儿自行上岸得救,可王玉玲却沉了下去。
据同行好友谷女士说,王玉玲被救上岸时已失去知觉,后辗转送到医院抢救。次日下午3点多,当地医院宣布王玉玲因抢救无效不幸去世。事发后,泰国警方出具文件,证明王玉玲是因救同团队的女孩而溺水。
王玉玲的感人事迹引发各界人士关注,市、区见义勇为基金会也对此事介入调查。近日,王玉玲救人事迹被认定为见义勇为行为。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见义勇为相关认定办法大多仅适用于发生在我国境内的事迹,而王玉玲救人事迹发生在泰国,调查取证存在困难,原则上不予认定,但王玉玲救人有其特殊性,溧水相关部门积极取证,并为其申报见义勇为。
溧水区公安局和区见义勇为基金会先后对王玉玲所在旅行团的工作人员、同团队游客、被救女孩及其妈妈进行询问,根据询问笔录和事发当时的视频,确认了王玉玲的救人行为。
事发至今,王玉玲的丈夫罗海青和女儿仍未走出伤痛。接过5000元奖金时,罗海青洒下热泪激动地说:“这不仅仅是对她的奖励,更是对她一心向善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