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酒后找朋友代驾 谁知朋友不会开车
本月8日,在六合区人民法院的庭审中,面对王某的证言,犯罪嫌疑人韩某终于一改之前的嚣张气焰,承认了自己涉嫌醉驾的全部犯罪事实,并以犯有危险驾驶罪被从重判处拘役4个月15日并处罚金。
这全归功于冯长征检察官和项宗玉警官奔波连云港、常州两地取证的结果。
39岁的韩某是连云港人。2015年2月9日晚,韩某在六合与朋友聚餐后,驾车进入一超市的停车场。离开停车场时,韩某因收费问题与停车场管理员发生冲突,并冲砸了收费亭。
接到管理员的报警后,警方赶到现场。经鉴定,韩某体内酒精含量达212.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韩某归案后承认其酒后将车开出停车场,却不承认酒后驾车驶入停车场,并称车辆出停车场后交由朋友王某代驾。
随后,警方对韩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将其移交六合区人民检察院。
六合区人民检察院经调查,无法找到韩某在供述中提及的朋友王某,韩某也未能提供王某的真实姓名、手机号码及住址等身份信息,无证据能证明韩某驾车出停车场后将车辆交由其朋友王某驾驶的事实。2017年4月10日,检方遂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韩某依法提起公诉。
2017年7月4日,此案在六合法院开庭。庭上,韩某为自己做无罪辩护,坚称案发当日自己请了朋友王某为其代驾。
为了找出这个重要证人让韩某心服口服,六合检方检察官冯长征和六合警方警官项宗玉仅凭韩某供述的一个音同的名字,查到了一个已停机的手机号,机主的身份信息显示其在连云港。冯长征和项宗玉赶至连云港,通过走访找到了机主,却被告知这个号码是机主前男友王某使用的,目前二人已经分手。
冯长征和项宗玉继续留在连云港追查,几经辗转联系到了王某的母亲,得知王某正被羁押在常州看守所。冯长征又和项宗玉赶至常州。经多方协调,两人提审了王某。王某证实,当晚其确实和韩某在一起吃了饭,但他本人并不会开车,也没有机动车驾驶证。
至此,真相大白。
本月8日,在第二次庭审中,冯长征出示了王某的证言,韩某低下了头。就本案事实,冯长征当庭变更量刑建议,由原建议判处韩某拘役2个月至4个月并处罚金,改为判处其拘役4个月15日并处罚金。最终,法院采纳了这一建议。
本报通讯员 郭思 本报记者 许震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