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地区在苏投资项目已达4万多个
本报讯(记者 许琴)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8月起,省人大常委会将开展《江苏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例》《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华侨投资条例》执法检查。昨天,检查组在南京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部署执法检查工作,听取省政府、省法院及省港澳办、侨办、商务厅、科技厅、金融办关于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汇报。
江苏历史上的第一份外贸合同、第一家外资企业都来自香港。截至今年6月,港澳地区在苏投资项目累计4万多个,实际利用金额约占我省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43%。港澳地区在我省的投资主要涉及现代服务业、新能源、生物医药、物流和房地产等多个领域。
省港澳办负责人介绍说,随着江苏省开放型经济的快速发展,省各级法院平均每年受理近万件涉港澳纠纷,加之港澳与内地法律环境有所区别,为江苏涉港澳纠纷争议解决带来一定困难。经国务院港澳办批准,2015年9月,中国内地第一家专事涉港澳商事纠纷的仲裁机构——南京港澳仲裁院在南京挂牌成立,目前已聘港澳地区21名法律界专家担任仲裁委员。中、英、葡文版《南京港澳仲裁院仲裁规则》也于2016年10月正式施行,这是国内第一部专门应用于涉港澳纠纷处理的仲裁规则。
据省侨办统计,江苏在海外侨胞有100多万,在省内归侨侨眷也有约100万。为了服务好这“两个100万”,省侨办出面协调,为来江苏创业的华侨华人在驾照申请、银行卡办理、就医看病等方面提供了方便。据介绍,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政策,原江苏户籍并且是华侨身份可无条件在江苏省内恢复户口,开通华侨恢复户口直通车,受到侨胞的普遍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