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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出租车运价改革听证方案出炉:燃油附加费并入起步基准价

来源:交汇点   作者:李爽   2017-08-18 18:45:00

  交汇点讯继7月底南京市物价局发布公告称,9月上旬组织召开南京市市域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改革听证会。8月18日下午,南京市物价局再次发布公告,定于9月6日召开南京市市域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改革听证会。从公布的听证方案来看,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政府指导价制度,实施全天候全程双计费、交通高峰时段差异化定价,调整运价结构以及调整夜间服务费收取方式。

  实施全天候全程双计费

  交通高峰时段差异化定价

  听证方案显示,根据省、市关于完善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形成机制的要求,借鉴国内相关城市的做法,综合考南京市巡游出租汽车营运实际,将现行的早晚交通高峰期双计费调整为全天候全程双计费,并实施交通高峰时段差异化定价。

  即当巡游出租汽车行驶时速在12公里/小时(含)以下(包括停驶)时,全天分时段差异化计时收取低速行驶费,具体如下:交通高峰时段(7:00-9:00和16:00-19:00),每5分钟按实际执行车公里价的 1.5倍计时收取低速行驶费。

  交通高峰时段以外的全天其他时段,每5分钟按实际执行车公里价计时收取低速行驶费。 同时,取消5分钟免费候时政策。

  运价结构调整有两种方案

  2元燃油附加费并入起步基准价

  在运价结构调整中,按照建立的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政府指导价制度,对现行运价结构进行调整。 交汇点记者注意到此次听证方案中运价结构有两种方案。

  方案一 在现行起步价基础上,将运价外的2元燃油附加费并入起步价,起步里程和车公里价不变,具体的基准运价如下,浮动幅度20%。

  方案二则是将现行的起步价增加1元,将运价外的2元燃油附加费并入起步价,起步里程和车公里价不变,具体的基准运价如下,浮动幅度20%。

  对现行运价结构进行调整的同时,将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与中档车并轨。

  根据方案显示,方案一、方案二都将现行运价外的2元燃油附加费并入起步基准价,方案二较方案一起步基准价增加1元,起步里程、车公里基准价、浮动幅度相同。

  根据2016年市域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数据测算,在不考虑浮动因素、全天候全程双计费、交通高峰时段差异化定价、夜间服务费的情况下,按照基准运价,方案一中的普通车、中档车、高档车对乘客支出无影响,纯电动车增加乘客支出2元/次;方案二中的普通车、中档车、高档车增加乘客支出1元/次,纯电动车增加乘客支出3元/次。

  调整夜间服务费收取方式

  建立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政府指导价制度

  交汇点记者还注意到方案还调整了夜间服务费收取方式。将现行的夜间服务费0.3元/公里(23:00-次日05:00),调整为按实际执行车公里价的20%收取。方案表示,根据对全国36个大中城市截止2017年7月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情况的调查,与南京同类型城市多数按车公里价的 20%-30%收取夜间服务费。因此,此次运价改革将夜间服务费收取方式做出调整。

  此外,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文件精神,改革市域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方式,建立政府指导价制度,即政府制定发布基准运价(包括起步基准价/起步里程、车公里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巡游出租汽车运营企业在基准运价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市场供需、运营成本、交通状况、服务质量、居民收入和驾驶员收入水平等因素,在浮动幅度范围内,确定巡游出租汽车实际执行运价(包括起步价/起步里程、车公里价),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将燃油附加费并入政府指导价范围内,不再单独建立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交汇点记者了解到,此次运价改革听证会,包括消费者、经营者、专家学者在内共21人。听证会后,物价部门将把听证结果上报市政府待批。

  交汇点记者 李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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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戴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