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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也该涨一涨了

来源:中国江苏网-新华日报   2017-07-25 07:06:00

  烈日下仍然坚守户外工作的他们期待 ——

  高温津贴,也该涨一涨了

  中国江苏网7月25日讯 连日来,随着我省多地气温持续走高,高温津贴成为舆论关注热点。按规定,6月起,进入高温津贴发放期,即每人每月200元,连发4个月。记者采访发现,这一标准已“坚持”6年没变,提高高温津贴成为许多一线作业人员的诉求。“6年前一碗面三五块钱,现在一碗面十几块,高温津贴是不是也该跟着涨涨呢?”

  23日中午,南京气温高达40℃。屈小凤端着盆,去台城路隔壁的玄武湖公园公厕里接了一盆水,端回路边树阴下,再倒进丈夫高原刚买来的冰水。夫妻俩站在路边,用冰凉的水洗了把脸,“自来水都是温的,倒进冰水降降温,实在热得受不了了。”

  屈小凤和高原是台城路停车管理员,都是“90后”,每天早8点上岗,在马路上工作到天黑。“真想躲进冰箱里。”屈小凤说。他们所在的南京玄武区停车管理部门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早在本月初,已将高温津贴打到管理员工资卡上,“严格按省里规定,每个人800元。”此外,还给管理员发了仁丹、金银花饮料等避暑用品。

  “高温津贴?谁知道今年的在哪里呢。” 今年51岁的老金是台城路附近某小区的一名保安。他告诉记者,“去年11月才收到公司发的高温津贴,400块。”

  老金高温津贴被打了五折,有人则表示“没听说过”。22日下午,在南京宁海路的一处工地上,57岁的王正芳正忙得热火朝天,防护棚里尘土飞起,混杂着起重机的轰鸣声,这里像一个烤透的砖窑。在这儿打零工的王正芳,脸上热得通红通红的,搭在肩上的毛巾滴着水,“没听说过高温费,有的话就太好了。”

  我省相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夏季高温津贴,支付时间为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高温费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等实际物品冲抵。记者注意到,这一津贴标准制定于2011年。

  “我的命是外卖小哥给的。”这句话虽是调侃,但也是事实。“饿了么”官方平台数据显示,随着气温升高,南京外卖订单量也在蹿升。为了挣钱,外卖小哥必须奔跑在高温天,接受“烤”验,对高温津贴也更为期待。

  记者走访南京发现,外卖平台各站点的高温费多寡不均,每个月600元-1000元不等。有的平台是给外卖小哥每单多补贴5毛钱,与业务量挂钩;但也有企业对高温费“闭口不提”。安徽工程大学的刘亚卓暑期来南京兼职,已在“饿了么”成贤街站干了10多天,“站里按照每单5毛钱的标准补贴,一个月算下来也有两三百。”而美团外卖金轮站的配送员程虎成介绍,高温费发放3个月共1000元,“从心底讲,肯定希望更多,但是按照现在的市场行情,也不可能再多。”

  记者梳理发现,根据现在可查的全国高温补贴标准看,江苏居全国前列,与上海一样,每月200元,江西高温津贴标准最高,达240元。但从高温费标准的变动情况来看,江苏补贴6年未变,湖南发放标准12年未变,上海半年前刚做了更新。

  气象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1951年到2010年,全国平均温度上升1.38℃,越来越多的城市走进“火炉”阵营。“极端条件下人体承受力有限,这是自然规律,不能违背。高温天里劳动者的额外付出,理应得到相应报酬。”香港科技大学博士邱悦说。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黄秀梅表示,高温津贴是为特殊从业环境劳动者设立的额外劳动消耗津贴,属于工资性津贴。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水平应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其次,对劳动者生活最具意义的应是保障实际工资水平,这就是要处理好工资与物价的关系,尽可能使劳动者的货币工资增长率大于物价的上涨率。如果物价上涨率高于工资增长率,工资理应适当调整,“作为工资性津贴的高温津贴,在物价上涨情况下,有必要考虑调整其标准。”

  本报实习生 陆伟晶 鞠祎雯 本报记者 朱秀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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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