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面向全国招募产业发展基金子基金管理人
【写在前面】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和社会发展方式,我市日前决定,由市财政出资设立南京市政府投资基金,以市场化方式为主运作,下设“产业发展基金”和“城市建设发展基金”两个基金。其中,“产业发展基金”预计总规模500亿元。南京市产业发展基金旨在通过市场化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激励和杠杆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及专业机构积极参与,促进产业导入、结构升级、创新发展,积极培植税源,创造和扩大就业机会,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实体经济发展。
为进一步扩大南京市产业发展基金的社会影响力,吸引全国优秀基金管理机构围绕南京市重点扶持和发展的产业领域设立具有一定规模的投资基金,我市面向全国展开产业发展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及组建方案征集活动,集中遴选一批基金管理人、搜集一批基金组建方案。
我市设立500亿元产业发展基金
产业发展基金将采用母、子基金模式运作,由市财政出资100亿元在南京市紫金投资集团成立产业发展基金公司,以公司化形式运营母基金,基金总规模预计将达500亿元。合作子基金则按照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契约制等形式吸引社会资本共同组建,可择优选用专业合规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
产业发展基金主要投资于我市范围内的项目和企业,重点支持我市生产制造、现代服务、科技创新、文化创意、现代农业等领域转型升级、创新创业发展的产业项目,以及对具备一定前瞻性、投资大、回报期长、外部效应明显、风险较高的新兴产业领域进行引导性投资。
直投子基金重点投向符合我市确立产业培育方向的早中期项目,基金公司直接办理项目出资并持有股权。直投子基金持有被投资企业股权比例一般不超过30%,且不做第一大股东。
合作子基金根据行业发展需要,由母基金和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或参股;争取中央和省资金(基金)、吸引区政府、园区管理机构、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设立子基金。母基金对合作子基金出资额一般不超过子基金实际募资额的30%,且一般不做第一大股东。
合作子基金须在南京市内注册,投资南京市内企业(包括总部在南京的市外企业)的资金原则上不低于市、区(园区)实际出资额的2倍;政府投资基金参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8年,经批准可适当延长;设立满3年后,在有受让方的情况下,政府投资基金可以适时退出。
子基金各出资方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明确约定收益处理和亏损负担方式。子基金的亏损由出资方共同承担,母基金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为更好地发挥政府出资的引导作用,子基金中政府出资部分可以在收回本金的基础上,对其他投资方给予一定让利。
7月底确定产业发展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
为进一步扩大南京市产业发展基金的社会影响力、宣传产业引导政策,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激励和杠杆作用,吸引全国优秀基金管理机构围绕南京市重点扶持和发展的产业领域设立具有一定规模的投资基金,我市面向全国展开产业发展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及组建方案征集活动,集中遴选一批基金管理人、搜集一批基金组建方案。市经信委、市科委、市财政局、紫金集团负责人就相关征集活动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南京市产业发展基金此次公开招募子基金管理机构的目的是什么?
答: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国家支持的领域和产业,扶持我市创业投资企业发展,以资本为手段全面提升南京的产业竞争力,推进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促进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助推产业项目引进与企业成长壮大。
问:南京市产业发展基金的子基金投向有哪些要求?
答:南京市产业发展基金的子基金投向,需要围绕“中国制造2025南京市行动计划”等战略规划确定的转型升级方向,重点投向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节能环保等七大类十四个领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问:对于子基金的规模有何具体要求?
答:单只基金总规模原则上不低于5亿元。
问:可以采取的基金合作形式有哪些?
答:可以采取有限合伙制、公司制或契约制等形式。
问:关于基金投资还有其他要求吗?
答:合作子基金须在南京市内注册;以股权投资为主,主要投资于符合我市确立产业培育方向的中早期项目;基金投资于南京市内企业的资金原则上不低于市、区(园区)实际出资额的2倍。
问:基金的投资是否有限制?
答:基金应按照规定的投资领域投资,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1、从事融资担保以外的担保、抵押、委托贷款、房地产(包括购买自用房地产)等业务;
2、从事二级市场股票、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评级AAA以下的企业债、信托产品、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3、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经批准的公益性捐赠除外);
4、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
5、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6、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
7、其他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
问:本次招募活动的时间与阶段是什么?
答:2017年5月主办方发布公告,应征机构开始提交子基金组建方案及相关评审材料,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中旬,主办方于2017年7月底就应征机构提交方案及相关材料完成评审,并确定中选机构名单。
解读
设立产业发展基金,是政府创新管理思路、支持产业发展的重大转变
细心人会发现,近几年政府对产业发展的金融扶持,方式逐渐由“资金”扶持转向“基金”投资。“资金”变“基金”,一字之差,背后却是政府创新管理思路、支持产业发展的重大转变。前年以来,我市将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扶持创新创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的专项资金,纳入基金管理范围,采用“拨改投”方式,出资设立了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基金、南京市科技创业发展基金等股权引导基金,引导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进入产业投资领域,推动我市创业创新和产业升级发展。两支基金由我市市属大型国有投资平台——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旗下的南京紫金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运营,以专业团队市场化管理的方式,致力于发现真正具有技术优势、成长前景的项目和企业。
用财政资金支持创业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以往大都是政府资金直接“喂投式扶持”,钱投进去了不少,但往往却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前年以来,财政部先后出台《关于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关于财政资金注资政府投资基金支持去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我市也印发了《关于创新财政支持方式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等文件,提出整合设立政府发展基金,引导和促进产业发展。
将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扶持创新创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的专项资金,纳入基金管理范围,采用“拨改投”方式,出资设立股权引导基金,引导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进入产业投资领域,更有利于实现政府监管、保障出资人权益、体现财政资金的扶持和优惠,有利于更好地控制投资风险和规避财政风险。
今年,我市又成立了规模更大的南京市产业发展基金。这一基金作为政策性基金,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据了解,该基金案源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南京市经信委、科委原有的本市重点鼓励新兴产业企业名录。该名录比较全面的涵盖了南京本地的优质创新企业,其中经信委推荐的企业具备一定规模,有些已经达到登录资本市场的要求;科委推荐企业相对偏早期,但均属于国家和地方鼓励的新兴产业范畴。二是由基金受托管理人通过市场化交流,发掘本地及周边的一些优质创业企业并推荐基金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