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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施工噪声管理的通告

来源:南京日报   2017-05-24 10:01:00
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施工噪声管理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和《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现就加强2017年中高考期间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建筑施工单位在5月31日至6月18日期间,全市范围内禁止夜间(晚10:00至次日6:00)施工;高考期间(6月7日至9日)和中考期间(6月17日至18日),考点周围500米范围内的建筑工地全天禁止施工作业。

  二、在高考和中考考试时间,考场周围严禁产生施工噪声。各区(园区)环保局须派专人蹲点值守,发现噪声源立即前往现场采取强制措施制止各类施工作业。

  三、各区(园区)环保局原则上不得在5月31日至6月18日期间办理夜间施工核准手续。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进行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须在获得施工工地周边受影响考生及父母同意、并妥善安置考生的前提下,提前3—7天向工程所在区(园区)环保局提出申请,由工程所在区(园区)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核准(禁止核准使用电钻、电锯、电刨、风镐、发电机等高噪声机具的申请),并报市环保局施工噪声管理办公室备案。

  四、各类产生施工噪声污染的单位要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从严予以处罚。

  五、对发现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可以向市环保局举报。举报电话:12369。

  特此通告

  南京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5月24日

标签:施工;噪声;期间;通告;管理;环保局;关于;环境;污染;高考

责任编辑: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