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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起南京水价下调6分钱 已抄表收费的将退费

来源:中国江苏网-扬子晚报   作者:石小磊   2017-05-19 08:57:00

  中国江苏网5月19日讯(记者 石小磊)南京市物价局18日下发通知,自4月1日起取消水价中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居民水价三个阶梯都将在原来的基础上下调6分钱。此次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后,自来水到户价格构成就从原来的四项减少为了供水价格、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等三项构成。调整后的具体价格见下表。

  此次调价对居民生活用水支出影响很有限,以一户居民月用水20立方米计算,每月少缴水费1.2元。南京市物价局要求,相关公司严格按调整后的自来水到户价格执行,并认真做好已抄表收费的退费工作。

  调整后的水价

  (单位:元/m3)

  用水类别         到户价

  居民生活用水

  第一阶梯         3.04

  第二阶梯         3.75

  第三阶梯         5.88

  居民合表用户     3.04

  执行居民生活用水

  价格的非居民用户 3.19

  非居民生活用水   3.82

  特种用水         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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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戴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