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条2700米道路为何建了10年未移交
大量车辆无序地停放在地铁出入口。本报通讯员 高春平摄
一条市政道路建了10年,至今尚未完工,导致道路附近居民投诉不断。
市政务办近日提供的数据显示,去年以来,有关此路的12345投诉工单高达150余件,市民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路灯形同虚设、夜间出行不便;道路两侧大量车辆随意停放,不仅挤占了道路,而且堵塞了附近的地铁出入口等等。
“令人不解的是,这些诉求工单在被派往相关多个部门及玄武湖街道办事处办理时,均被以各种理由退单,致使市民反映的问题至今无法办理。”市政务办12345热线管理处负责人告诉记者。为此,记者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采访调查。
2007年4月开工,次年2月才取得施工许可证
这条至今尚未命名的道路,被市民称为“聚宝山庄小区外道路”,位于玄武区阳光聚宝山庄小区南侧与312国道北侧之间,呈东西走向。2003年11月,市国土资源局与江苏阳光置业发展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明确这条道路为市政府委托阳光公司代征代建道路。
2003年12月,原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市建委做出《关于“阳光聚宝山庄”开发项目变更建设业主的批复》。批复称,原由江苏阳光置业发展公司建设的“阳光聚宝山庄”项目转由南京建辉房地产开发公司继续开发建设。2007年1月25日,建辉房地产公司获得了市规划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记者看到,在市建委2008年2月20日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这条道路被描述为“312国道北侧辅道,总长度2700米”。建设方为南京建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这份市建委颁发的《施工许可证》显示,道路开工日期为2007年4月20日,竣工日期为2007年7月20日;道路设计单位为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工程合同价格为1100万元。
为什么道路建设方在施工开始近一年后才领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接受采访的市建委工作人员表示,《施工许可证》系补发,“这表明,建设方除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外,还没有向有关部门申报工程监督手续。”
记者在《施工许可证》的“备注”上看到,这一项目为行政处罚项目。也就是说,作为建设方的南京建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补领《施工许可证》之前,已经就擅自施工和未报监行为受到了处罚。
不到3公里道路10年未完成,原因多方说法不一
时至今日,十年过去了,这条312国道北侧辅道仍未建好并进行验收、移交。个中原因何在?
据道路所在地的玄武湖街道办事处介绍,建辉房地产公司代建道路的同时,还承建了聚宝山庄小区共三期建设项目。目前,一期、二期普通商品房项目均已完工,三期高档别墅项目尚在建设中,预计今年底完工。
而尚未建好的这一辅路,西端连接环陵路、太龙路及312国道,向东约500米紧连312国道,主要作用是供聚宝山庄小区居民出入使用及为312国道分流机动车辆。
关于此道路至今尚未验收、移交的原因,上月11日,建辉房地产公司向本报记者提供了一份“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称,聚宝山庄辅道工程,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明确由该公司施工完成后移交使用。这一工程在2012年聚宝山庄二期工程竣工时已经完成。2012年—2013年,由于供电部门施工需要及附近地铁四号线站点建设需要,路面被重新开挖。去年底,路面才得以恢复。建辉公司力争在今年办理移交手续。
针对这一说明,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玄武湖街道有关人士表示了不同看法。
他们认为,建辉房地产公司迟迟不办理道路竣工验收手续并进行移交,主要原因是:将道路控制在自己手中,便于施工车辆尤其是重型车辆往来,为正在建设中的三期工程提供便利;建设过程中,一些道路辅助设施质量存在缺陷,尚未整改到位。
“即便如开发商所言,供电、地铁部门因施工需要开挖路面,也并不影响道路竣工验收、移交工作,开发商可以分段开展验收、移交工作。”市建委一位工作人员说。
针对建辉房地产公司“力争于今年底移交道路”的说法,玄武湖街道工作人员认为,建辉公司提出的这一移交道路时间点,与其三期工程完工的时间点相吻合。
众多投诉难办理,市民呼吁早日完成道路移交
“一年多来,关于聚宝山庄辅道管理混乱的市民投诉居高不下,相关工单分别被派往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发改委、玄武区等,均在这些部门间多次流转,并被以种种理由退单,导致这一问题长期以来得不到解决。”市政务办有关人士说。
最终,难题落在了该道路辖区所在的玄武湖街道头上。
“大量12345投诉工单最终被转至街道,由于对违停没有执法权,我们只能向投诉人耐心细致地解释,并积极与开发商接洽,要求其尽快办理道路移交手续。”街道负责人对记者说。
他介绍,自去年下半年以来,特别是附近地铁四号线开通后,居民对该路段的投诉开始大量增加,主要内容是:路灯不亮,夜间行人、车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道路两侧大量车辆随意停放,多达三四百辆以上,主要为小区居民及地铁乘客的私家车、电动车;地铁四号线三个出口,基本上被各种车辆堵塞;道路上未设置减速带;道路两侧路口未设置限高杆。除此之外,由于尚未移交,该路目前无路名、无交通标识、无监控设施。
上月初,市12345督查中心召开的协调会明确,由建辉房地产公司与市市政质监站对接,抓紧准备竣工验收的相关资料,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并进行移交工作。
“要想彻底根治道路乱象并管养好道路,当务之急必须加快道路竣工验收进度,并尽快移交有关部门管养。”投诉人郑女士呼吁。
本报通讯员 陈益斌 曹阳
本报记者 许震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