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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淳一男子违法燃放被拘

来源:南京日报   2017-05-02 08:38:00
一男子违法燃放被拘 高淳昨起禁放烟花爆竹

  本报讯(记者 朱静 通讯员 周莹) 5月1日起,高淳区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当日,一男子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被拘。

  自1月1日起,溧水主城区和六合区雄州街道主城区实施烟花爆竹禁放后,高淳区已成为南京市唯一一个未实施禁放的区。高淳区政府于3月初出台《高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的通告》,决定自5月1日起,在石固河以西、湖滨大道以北(含湖滨大道)、官溪河以东、溧芜高速公路以南(含淳溪街道花奔村赵村)合围区域内全年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经营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因此,今年的“五一”也成为高淳区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迎来的第一个节日。

  5月1日,高淳区开展集中查禁行动,实施一级巡防查控,上午10时30分,在淳溪街道栗园路21号2幢旁边,巡防人员发现陆某(66岁,高淳砖墙镇人)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后,将其当场查获。目前,陆某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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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