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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小区有两个“管委会”? 社区怎能两边不得罪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徐冠英   2017-04-28 21:09:00

  中国江苏网4月28日讯 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186号小区,仅有两栋住宅,八九十户居民,却有两个“管委会”?近日,“新管委会”成员许先生向交汇点反映,一年多来两个“管委会”并存,物业不肯退出门卫室,还继续收费。“新管委会”数次向街道、社区求助,但一直无法开展工作。

  “老管委会”未清退,又成立“新管委会”

 
小区大门。

  该小区是政法系统几个单位合建的宿舍,2000年交付。小区很迷你,一栋住宅临街,其底楼设有门卫室,另一栋住宅楼后有个自行车棚。许先生告诉交汇点记者,小区车位、电梯都没有,物华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很简单,就是安排一对夫妻看门、做保洁。

 
门卫室外面晾晒内衣,这也是部分业主不满意的地方。

  2015年3月,物业提出涨价,几个认为小区管理不规范的业主,联名向街道表达成立小区业委会的诉求,后街道回复,不具备成立业委会的条件,改为成立管委会。许先生说:“街道、社区召集‘老管委会’成员、部分业主代表开会,协商成立管委会的事情。‘老管委会’没人反对,其负责人老邱明确表示不再参与小区管理。”此后,社区发布管委会成员征集通知,业主报名。社区牵头召开“新管委会”第一次会议后,于2016年1月12日在小区发布盖着社区公章的《关于成立管委会以及成员分工的公告》。

  《公告》贴出后,“老管委会”提出异议,包括“我们还在干”“无权让我们不干了”“没看到征集通知”等等。

  “老管委会”负责人邱金宝告诉交汇点记者,小区交付之初,由单位聘请物华物业来管理,因为部分业主不满意,物华物业几年后离开。此后,小区搞了一段时间自治,聘请一对夫妻来做物业。但他们监守自盗,被业主发现后就走了,而牵头搞自治的人也不管事了,小区有一年多处于无人管的状态。2012年,受单位委托,他找了几个邻居,成立了管委会,再次聘请物华物业进小区服务。他说:“当时成立管委会走了民主程序,唯一缺陷是没有到社区备案。”

  “老管委会”成员季留保对交汇点记者说,“老管委会”是单位牵头组织的,7个成员有代表性,一直在无私奉献。要成立新的管委会时,“征求过我意见,我也不想干”,但后来了解到成立新管委会“不是组织行为”,加上担心“个人搞名堂”,所以“我们必须干”。季留保强调:“前面讲过不干,其实还是在干的。”

  “老管委会”表示继续管理小区后,凤凰街道华阳佳园社区要求“新管委会”工作“暂缓”。说到两个“管委会”,社区书记叶荣蓉显得左右为难:社区对“老管委会”是认可的,不然当时也不喊他们来开会;“新管委会”成立过程比较顺利,也没有出错的地方。她说,矛盾出现后慎重处理,是因为这个小区曾有过无人管理、垃圾遍地的情况,现在至少还有人看门、保洁。她感慨,规模小、没车位,能请来个物业公司不容易了。至于门卫老刘,有人说他不好,也有人说他蛮好。

  “老管委会”拿不出协议,“新管委会”不交物业费

  许先生说,“老管委会”声称与物业公司有服务协议,却一直不拿出来。交汇点记者问邱金宝有没有协议?他说:“有一份协议,但协议上没有盖章。因为当时没有备案,就没有刻章。”

  邱金宝认为“新管委会”成员不交物业费的做法不妥。他说:“要成立新的管委会可以,但他们必须把物业费交掉,打铁还需自身硬。” 物华物业公司副总经理王先生则说,小区只有两栋楼,还有人不交物业费,公司去年亏了几千元,公司是看邱金宝面子才肯继续服务。

  记者看到,本月初物华物业发出的一张“起诉通知书”上写着,截至2016年底,该户拖欠物业费1663元。陈先生、许先生表示,原来都按时交物业费,开始维权后才没交费,因为没看到物业服务协议,交费没凭据。

 
门卫室外的收费通知。

  门卫刘大元告诉记者,他不识字,目前贴在门口的收费通知是业主帮忙写的。“老邱、老季还管我们,他们和我们物业两家是协调好的。想换物业,要经过大多数业主同意。”他算过,如果小区居民全部交物业费,应该有7万元,去年收到5万多元,“说明大多数业主同意的”。今年,收费刚开始,已经收了十几户的物业费。

  面对矛盾,社区不能两边不得罪

  凭着社区开的“证明函”,“新管委会”刻了公章,陆续发布《小区管理规约》《小区管理议事规则》和《2016年工作目标计划书》。“贴在小区布告栏、单元门口,但我们贴什么,门卫就撕什么。”两次给物华物业发函,先是邀请该公司到小区接洽物管事宜并参与公开招聘,后要求物业交还业主公共用房等,都碰了壁。邱先生对交汇点记者说:“作为管委会,我们一直在工作。”

  叶荣蓉承认,拖得时间长了。4月26日,她对许先生说,她想请街道发函,通知物华物业提供协议,“如果物业提供不出来,就不能在这里服务,就启用新的管委会”,如果拿出协议了,可以让小区居民在新老管委会间进行选择,或者请新老管委会合作。

  4月28日,街道物业办负责人石国生对交汇点记者说:“发不起函来。”他说,这个小区并不是规范的物业服务,物业公司也没在街道备案过,不好用行政手段干预。如果居民认为收费违法,可以去起诉。街道物业办刘先生说,街道共有92个小区,其中1998年之前的老小区有53个,老小区中约10个有规范的物业管理。物业公司到街道备案,需要有合同,给它备案了,街道就要承担监督责任。对凤凰西街186号小区出现的矛盾,“街道、社区很无力”,还希望业主之间多沟通。

  南京市住建委物业管理专家库成员、江苏天豪律师事务所陈本林律师却认为,解决这个小区的矛盾并不太难。他认为,新老管委会的矛盾,实质是业主要自主选择物业服务。这个小区规模很小,社区完全可以支持小区进行业主投票,来解决管委会争端,决定选择何种物业服务等问题。

 
车棚锈蚀、地面破损。

  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封女士告诉交汇点记者,管委会成立后,无论解聘还是选聘物业,仍然需要业主表决。如果居民觉得街道、社区的处理方法不合适,可向区里反映。河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起草组负责人陈广华教授认为,老小区的问题很复杂,应将老小区纳入社区治理来进行专题研究,破解其中的居民自治等难题,提升居住者的获得感。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徐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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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苗津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