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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两男子涉嫌污染环境罪被批捕

来源:中国江苏网-扬子晚报   作者:蒋长兰 许纪菁 张建波   2017-04-21 10:31:00

  两名犯罪嫌疑人枉顾国家法律法规,私自处置危险废物,对生态环境造成危害。记者4月13日从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获悉,犯罪嫌疑人潘某某、李某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批捕。据悉,这是惠山区环保、公安、检察响应“263”专项行动,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的典型案例,也是该区首例污染环境罪案件。

  据了解,今年3月,惠山区环保局接群众举报称,位于某工业园附近的鱼塘里出现死鱼,空气弥漫着不知何处飘来的异味。当地环保部门紧急调查后发现,污染源来自工业园内的一个无名回收站。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立即邀请检察官提前介入。经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潘某某为牟利,未将其负责运输的的危险品运输到专门地点进行销毁,而是私自将经过鉴定属危险废物的盛有重金属的废油墨桶等转卖给无任何处置资质的犯罪嫌疑人李某。

  李某在自己的无名回收站将成吨的危险废物清洗、晾晒、打碎后再高价予以销售,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有毒废水则任意排放至周边的水塘和洼地,污染了周围的土壤和水质。经鉴定,在李某四个不同作业点的采集水样中各种指标均严重超标,公安机关还在李某的作业点查扣尚未处理的废料桶多达数十吨。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通讯员蒋长兰许纪菁

  本报记者张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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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苗津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