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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钢污泥倾倒事件续:是否为危险废弃物?省环科院介入调查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倪敏   2017-04-20 18:05:00

  中国江苏网4月20日讯 昨天,记者报道了“来自梅山钢铁厂的污泥,直接倾倒在南京一土场内”这一事件,环保部门对此高度重视, 倾倒物是否为危险废弃物?有没有威胁到周边环境安全?目前省环科院也已介入调查。

  记者从南京环保部门获悉, 据昨晚环保部门连夜调查,该次违法倾倒污泥事件是由梅钢公司委托的处置单位梅山科贸公司所为。该公司目前给出的初步原因是:该科贸公司处置污泥的驾驶员图省事、私自克扣每车300元的处置费用,违规倾倒在牛首大道与绕城高速交叉口西北方向1km处;从2月17日至4月19日,大约违规倾倒污泥总计约44车,其中,运到事发现场的预估约20车。

  根据调查人员计算,自今年2月27日开始至今,梅钢回水厂每天约产生污泥20吨,总量应约有800吨,以每车10吨计算,总数应有80车污泥量。即总数80车-倾倒44车=36车,这36车污泥去了哪里?面对调查,梅钢公司能源环境部 部长助理杨小青解释:该回水处理车间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按环评要求必须“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梅钢公司在设计之初选择了利用污泥生产格栅的综合利用方式,问题中的36车污泥,已被委托的梅山科贸公司加工为格栅。正是由于格栅市场饱和,该公司才将原本应该综合利用的污泥擅自非法倾倒造成此次违法事件。

  根据污染事件应急安全处置原则,环保执法人员当即责令梅钢科贸公司立即对事发现场以及其他倾倒地点的污泥进行安全处置。截止今早,事发现场已经处理了一部分(约8车),还有剩余未处理的污泥,将在今天白天陆续运到合规的处理场,进行妥善处置。

  今天上午,环保执法人员再次来到非法倾倒现场,对现场进行详细地踏勘。堆土场现场,远处的灰褐色板片状的即是废弃物;还可见覆盖在20-30公分建筑垃圾下的污泥;污泥呈网格状、干燥质地。

  今天下午,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环境监察总队队长钱锋率队赶赴现场,针对该事件采取8条应对举措:1、重新核查06年对梅钢污泥处理的环评批复;2、对梅钢负责人进行第二次问询;3、要求科贸公司驾驶员立即到场接受核查;4、调查现场附近是否有生态红线、学校、水源地等敏感区域,并做出评估;5、请省环科院取样检测是否为危险固体废弃物;6、要求梅钢公司立即运回现场污泥至自有填埋场;7、对梅山科贸公司从重从快进行立案处罚;8、要求梅钢公司立即拿出整改方案,并复查所有污泥处置合同实际执行情况。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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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苗津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