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江苏 > 社会民生 > 正文

0

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公证 妻子吃了“定心丸”

来源:现代快报   2017-04-10 07:13:00

  快报讯(记者 丁晟 通讯员 于金兰)近日,一对年轻的夫妻来到石城公证处,要请公证员为他们办理一份特殊的公证。经过公证员仔细地了解后,公证员为他们办理了夫妻财产约定书,给女方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女方生气地表示:“我要他在你们面前写承诺书,保证以后不准再和其他女的有关系,否则给我一百万,写了承诺书请你们为我做公证。”原来,因为男方出轨,女方觉得在婚姻生活中缺少安全感,加上丈夫存在过错,妻子就要求丈夫将夫妻共有的所有财产都归于自己名下,以此作为对婚姻的承诺,写下保证书。

  石城公证处公证员表示,保证书没有法律依据,建议双方可以办理夫妻财产约定书。在确认男方有稳定工作收入来源的前提下,将现有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房产和车辆均归女方所有。

  双方同意后,公证员刚开始起草约定书,女方表示,要在约定中加上一条,由男方承担所有债务。“这可不行。”公证员表示,办理夫妻财产约定书不得规避法律,逃避债务,转移财产,为公平公正,也不能只有义务,没有权利。公证员遂把该条约定修改为“其他债权债务各自承担”。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沟通,公证员终于出具了让双方都满意的公证书。

标签:

责任编辑:李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