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推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
本报讯(记者 肖姗)记者昨天从江苏省人社厅了解到,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年)》,明确到2020年底,新增技能人才220万人,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达700人。
省人社厅副厅长朱从明说,今后4年,我省将鼓励支持企业大规模开展职工培训,促进职工技能水平提升。
到2020年,我省将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800万人,对按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并将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技能培训企业,职业技能培训费用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部门在其缴纳的地方教育费附加额度内予以补助。
为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和社会地位,我省将制定职业资格与相应的职称、学历比照认定制度,建立职业资格证书与职业教育学历证书的对应衔接机制,将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并进行试点。
在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全面推行企业首席技师制度,企业首席技师可参照享受教授级待遇。对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相关待遇。
同时,拉平技能人才与工程师的待遇差距,推动企业在聘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同等享受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资福利待遇,引导企业按照技能等级合理确定技能人才薪酬水平。鼓励企业采取协议薪酬、持股分红等方式,试行技能领军人才年薪制和股权制、期权制。
为鼓励劳动者实现技能成才、技能就业,我省将制定完善城乡一体的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以同类工种、同一等级、同等补贴为原则,采取直补个人与直补企业相结合方式,为城乡劳动者提供普惠同等的培训补贴。
扩大政府购买高技能人才培训成果范围。对生产一线岗位、符合省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参加职业培训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根据培训成本,省财政分别按照不超过1500元/人、3000元/人、4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对具有创业意愿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含毕业前2年的在校大学生),参加人社、财政部门认定的培训项目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