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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来源:中国江苏网-新华日报   2017-04-07 07:27:00
本报讯江苏省人民检察院6日公布,滨海县人民检察院对滨海县农业委员会、财政局不依法履行职责,向建湖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滨海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2012年,滨海县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李文龙因滥用职权,违法发放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被处以刑事处罚,但负有追缴职责的滨海县农业委员会、滨海县财政局未能履行法定职责,导致被生猪屠宰企业套取的60余万元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至今仍未追回。

  中国江苏网4月7日讯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6日公布,滨海县人民检察院对滨海县农业委员会、财政局不依法履行职责,向建湖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滨海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2012年,滨海县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李文龙因滥用职权,违法发放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被处以刑事处罚,但负有追缴职责的滨海县农业委员会、滨海县财政局未能履行法定职责,导致被生猪屠宰企业套取的60余万元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至今仍未追回。去年12月20日,滨海县人民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上述两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采取实质性的有效措施,国有资产仍处于受侵害状态。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滨海检察院就该案向建湖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顾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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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