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今年商品住宅用地过半在江宁溧水高淳
4月1日,南京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公布了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700公顷,其中商品住宅用地530公顷、商办用地170公顷。在商品住宅用地计划中,江宁、溧水、高淳等地区的供应量,占全市供应总量的50%以上。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张瑜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在其刚刚发布的供地计划中要求,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城乡规划,稳定土地供应总量,坚持绿色发展,为可持续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这份用地计划指出,2017年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在2800公顷左右,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1600公顷左右,鼓励和引导利用存量建设用地1200公顷左右。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2016年南京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在3000公顷左右,也就是今年少了200公顷。从用途结构来看, 2017年全市土地供应计划中各类用途面积: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保障房等用地1450公顷,产业用地650公顷,房地产开发用地700公顷。在房地产开发用地中,商品住宅用地530公顷,商办用地170公顷。现代快报记者对比去年的计划发现,房地产开发用地700公顷规模保持不变,但今年的商品住宅用地比去年多了30公顷,商办用地少了30公顷。
房地产用地的700公顷,是如何分配的呢?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2017年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要求,进一步优化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供应结构,一方面,适度控制主城等热点区域住宅用地供应规模,计划供应量占全市商品住宅总量30%,充分保障市场需求;另一方面,积极引导市场对热点区域的关注向周边新兴区域延伸,确保房地产市场均衡发展,重点加强江宁、溧水、高淳等地区的商品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供应量达到全市商品住宅供应总量的50%以上。
相关新闻
外地人在句容买房
需参保或纳税证明
快报讯(通讯员 翟德润 记者 林清智)4月1日下午,镇江句容市多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句容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实施细则》,在3月21日公布的限购政策规定非本市户籍家庭在句容市区、宝华镇限购1套商品住房后,对调控新政进行升级。
文件规定,自4月2日起,在句容市区(含开发区)、宝华镇,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需提供在句容缴纳1年及以上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
新政还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出售住宅,违反上述规定的,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一次性公示准售的全部房源及每套住房价格,房屋成交价格高于备案价的,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自动关闭该套房屋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