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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情侣发生暴力也是家暴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肖姗   2017-03-29 11:23:00

  本报讯(记者肖姗)什么是家庭暴力?遇到家庭暴力该怎么办?昨天下午,南京人大网站举行第三十五期“金陵民声—热点网谈”活动,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学者与广大网友围绕“反家庭暴力”这个话题进行在线互动交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单景南参加活动。

  什么是家庭暴力?在很多人的概念里,家庭暴力就是丈夫打妻子。事实上,“家庭暴力,不仅仅是老公打老婆,不住在一起的成年子女和父母之间,兄弟姐妹之间的暴力行为,还有同居期间的情侣发生的暴力行为,都可以适用《反家暴法》。”江苏省警官学院心理学教研室副主任王燕解释。

  市妇联副主席魏群介绍,2012年以来,市妇联有关家庭暴力类案件的接访量逐年递增。2015年140件,2016年184件,增长31.5%。其中,94.4%的受害人为成年女性,年龄集中在26—45岁,家暴的形式主要表现为身体暴力,少数出现身体暴力、精神暴力、经济控制和性暴力相互交织的情况。

  发现家庭暴力之后,去网络爆料是否可行?对此,江苏袁胜寒律师事务所主任袁胜寒律师说,《反家暴法》的亮点之一是“强制报告制度”,要求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以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网友发现家暴后,第一步得向110报警,向相关社会机构进行求助,请他们介入。因为在发布一些信息的过程中,有可能掌握的信息并不完全、并不真实,有可能会出现偏差。而且受到家庭暴力的往往都是一些老人和孩童,如果把一些图片、文字、自然信息、隐私等等公布,有可能反过来会给这些受害人造成二次伤害。所以,发现家暴行为,一定是报告,不要随随便便去爆料。”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加强对《反家暴法》实施情况的监督。初步计划是下半年开展视察,进一步促进执法和干预力度的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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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苗津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