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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主顾下万元定金 卖家携款跑路

来源:中国江苏网-扬子晚报   作者:郭筱琦 汪冒才 刘梦雪   2017-03-29 10:30:00

  左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消息,称可低价出售最新款苹果电子产品,待老主顾付下万元定金后,卖家却携款跑了路。原是黑心店家欠下高利贷无力偿还,设局“坑”熟人。近日,左某被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以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

  左某一直在无锡百脑汇大厦销售iphone、ipad等苹果系列手机、电子产品,与不少老客户保持着微信联系。老主顾林某是个死忠“果粉”,一年前便与其相识。2016年9月,苹果iPhone7手机发布会翌日,林某浏览微信时,发现左发布了一条朋友圈状态:“无须等待,苹果iPhone7Plus现可预售”,便点了赞。很快左联系其说有订购渠道,可提前收到货。两人很快谈好以每台7100元订购两台手机,林当场微信转账了1000元定金。

  同月11日,左称资金周转困难,要付清余款才能订货,当天让人带pos机找到林某,给了一张内容为“2台iphone7plus,128G”的送货单。林某不疑有诈,当场刷了13200元,并截图付款页面,微信发送给左某,双方约定5天后交货。但之后左某便说缺货,又提出先邮寄一部手机,林某刚发去地址,却发现已秒被对方微信拉黑,打电话也停机,方知被骗。

  原来,左在2016年初生意失败,欠了一屁股高利贷,还有不少银行贷款,为避债主已躲至常州。为偿还欠款,他打起老客户的主意。除林某外,还以相同手法,从“果粉”徐某、方某等2人手中骗取“订货款”,共计近20000元。

  近年来互联网经济盛行,微信朋友圈成为“微商”的经营平台,不少人既没有营业执照,也没有固定营业地点。凭借熟人关系,一张截图,几句口头承诺,便让屏幕对面的顾客深信不疑;而网络购物支付便捷,实时到账,更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检察官提醒:建议到正规有营业执照的微商微店购物,不要轻易相信订单、聊天截图,对明显低价要多一个心眼,不能贪小便宜,以防被骗。

  通讯员郭筱琦汪冒才

  本报记者刘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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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苗津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