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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名传销“老总”“总管”受审

来源:中国江苏网-扬子晚报   作者:任国勇   2017-03-29 09:56:00
 
庭审现场。 任国勇 摄

  中国江苏网3月29日讯(记者任国勇)被告人胡某某、宁某某等33人曾在南京马群地区鼓吹“自愿连锁经营”,诱惑他人缴纳现金购买份额参加传销组织,发展下线100余人被栖霞警方端掉。28日上午,该组织33名“老总”、“大总管”和“总管”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在栖霞法院受审。面对指控,33人均认罪。检方建议对胡某某等6名团队老总判刑2年至3年,并处罚金;对凌某等6名家庭大总管判刑1年至2年;对王某某等21名职能总管分别判刑10个月至1年,并处罚金。法庭详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此案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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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苗津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