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市民找券商理财,却损失2000万
浙商证券称该公司员工苏某伪造印章和金先生签署了投顾服务协议。 新华报业视觉中心记者 宋宁 摄
日前,金先生向南京晨报金融110热线58682323报料。金先生说,他与浙商证券江苏分公司签署了一份5000万元的投顾服务协议,由于去年中期出现了大幅亏损,该券商工作人员给他吃了颗定心丸,新增一份100%保本的协议。本以为高枕无忧,却没料到到期日投资款没有如约收回,账面上还出现了2000多万元的损失。对此,浙商证券江苏分公司人士称,这份协议分公司并不知情,是一起“萝卜章”事件。交汇点南京晨报记者 黄阳阳
本想轻松理财 没想到资金轻松巨亏
“最近一段时间股市回暖,要不然账户资产简直惨不忍睹。”投资者金先生语速急促,为了讨回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从1月份就开始为闹心理财忙活,“我原来的生意也无心打理,3个月瘦了快20斤,为了这个事情太劳神了。”金先生感受到维权不易。
据金先生介绍,他也算是股市中成功的“牛散”,多只股票在几年时间能赚数倍。“苦于生意太忙,觉得炒股太累,向我所在的券商——浙商证券江苏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吐槽。”然而正是这次无心的吐槽,却成为了金先生发生闹心事的“原点”。
金先生表示,“很快就有热心的券商工作人员找到我。”他通过微信方式,向记者出具了相关资料:2015年12月28日,其与浙商证券签订了一份金额为5000万元的投顾服务协议,经办人为浙商证券南京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苏某。据金先生介绍,为了完成这样的一份合同,苏某也对自己进行了全面考察,包括资金合法性,还让他出具银行流水单,如此严格核实个人资产状况,让他坚信,这是一家非常严谨的公司和服务团队。
“他们承诺由券商专家操盘,并且说资产管理者有硕士、博士等,我自然很放心,并且当时也设置了0.9为止损位。即亏损达到10%,就终止操作。”不过,金先生表示,去年7月份的时候,在忙完工作后,无意中打开账户时,差点让自己跌下板凳,账户亏损了1000多万元。
亏损远超10%后,又签了一份保本协议
金先生究竟签署了什么协议?据悉,这份协议名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顾服务协议”,协议下方也有合同编号。“自己也是办企业的,对签署合同也很严谨。”金先生说,这份协议上是加了公司章的,加盖了“投资顾问业务协议专用章”,看起来并没有特别大的疑点。
记者从该协议中看到,第一份协议并不保障本金安全,收益分配方面,超出本金的部分,甲方即浙商证券可获得30%的分红,乙方即金先生获得70%;赔偿机制方面,本金亏损部分浙商证券承担30%,金先生承担70%。止损位是亏损总额不超过本金的10%。该协议的到期时间为2016年12月27日。
在去年7月份巨亏后,并远远超出10%亏损的平仓线,金先生立即找到了浙商证券的苏某,在多次交涉后,作为补偿条款,苏某提出会为其保本,随后双方签署了一份补充协议书。这份补充协议书的内容包括:浙商证券保障金先生本金安全,本金亏损由浙商证券全部承担;合同运行期间,乙方金先生不得干涉和影响甲方的操作思路与操作方法。转眼协议期将满,2016年12月25日金先生发现自己的账户已亏损超过2000万,便催促浙商证券清盘并退还本金。
按金先生的说法,浙商证券同意在2016年12月27日清盘,同时会将5000万汇入金先生账户。不过,等待一段时间后,金先生发现越来越不对劲,承诺的补偿款迟迟不能到位。“虽然苏某给出了延迟6个月的建议,但我觉得已经不能相信了。”金先生说,之后自己踏上了维权路,但截至目前,各方均没有太明确的说法,这让他很无助。
“最多的时候,账户损失达到3000万,最近股票回升了,损失少了一点,但也接近腰斩水平。”金先生叹着气说。
苏某是正式员工 目前联系不到
金先生最担心的是,自己签约合同的主办人被券商定性为“实习生”,经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查询发现,苏某并非实习生,2014年10月21日起进入浙商证券工作,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执业岗位是一般证券业务。
记者昨日上午联系苏某,电话虽然正常“响铃”,但始终无人应答。浙商证券江苏分公司负责人确认,苏某是正式员工,不过,现在已经联系不到。
券商称印章系伪造 协议公司并不知情
浙商证券江苏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针对金先生的反映和投诉,已组织了调查。经调查,其投诉所称的协议均不是浙商证券签署,相关印章均系伪造。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一切以公安机关调查结论为准。
“我在正规机构找了具有相应券商从业资格的总助签约,居然还遇到这种事,而且合同有章有签名,一般客户哪有这种甄别能力呢?”金先生认为,浙商证券内控缺失,股民利益受到了严重侵害。晨报将对此事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