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攻坚不能遗漏特殊个例
记者来信
常州市金坛区农林局在“大走访”活动中了解到,薛埠镇上阮村一组村民刘定淮家是一户双残家庭。今年68岁的他,25岁患上类风湿,肢体三级残疾;其妻57岁,精神三级残疾。两人均已丧失劳动能力,一年仅收入1.8万多元,主要来源为:1.5亩承包地一年流转费用1125元、双残补助每人每月275元、刘定淮每月260元的农保和其妻每月610元的社保。儿子、儿媳文化水平不高,在常州打工,两人月收入不足5000元。按照常州市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8500元的扶贫标准,刘定淮一家肯定不能列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范畴。
而实际情况是,刘定淮夫妇现居住房屋还是上世纪70年代建的土坯房,危房改造迫在眉睫。家里除了一台破旧的冰箱,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和家电,夏天洗澡连浴盆都没有。夫妻俩一个月的药费自费部分开支最少也要1200多元,医生嘱咐刘定淮的每两个月做一次血液检查都不舍得,因为一次检查要200多元。刘定淮经常自己去药店买药,而不去医院配药,一方面是不用按照医嘱做血检,另一方面是类风湿用药已列入职工慢性病医保,暂未列入农村慢性病医保。
刘定淮儿子、儿媳靠双方亲戚帮忙,凑了个首付,在常州市郊买了套小居室,一来为了方便孩子上学,二来考虑到上阮村一组已列入拆迁范围,原地房屋改造已不可能。现在夫妻俩每月还房贷,负担孩子上学,还要补贴父母家用,加上日常支出,省吃俭用,生活很艰难。
按照目前的情况,危房改造、生活短时间内改善可能性不大。刘定淮夫妇期盼:将类风湿这样的慢性病用药纳入农村医保范围,门诊和住院一样报销;将其纳入特殊贫困对象,提前实施搬迁安置;进镇养老院,民政拿一点、村里出一点、自己筹一点,基本摆脱生活困境。
扶贫攻坚,不仅要打好建档立卡贫困户“歼灭战”,也应关注个案,打好特殊贫困户“突击战”,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中一个也不“掉队”。 曹建军 邹建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