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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一男子驾车撞人致一死一伤逃逸 被路人追上“押回”现场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陈咏   2017-03-20 18:54:00

  中国江苏网讯 20日,扬州高邮警方通报了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一名电动三轮车骑手,撞上两名行走的老年妇女,致一死一伤,骑手驾车逃逸。一名有正义感的骑车男子发现后,追上骑手并将肇事逃逸者“押回”事故现场。民警赶到后肇事人还张口狡辩没有逃逸,后在事实面前不得不低下了头。

  图为肇事车辆。警方提供

  事发2月16日清晨6时13分许,高邮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110”报警称,高邮市卸甲镇十里村2人倒在路上,旁边有电动车。接报后,120与民警几乎同时赶至现场,经120医务人员确认,其中的一名妇女已无生命迹象,而另一名则因疼痛难忍不停呻吟,伤势严重,120人员立即将受伤妇女送到医院抢救。民警勘查发现,事故现场有一辆前挡风玻璃几乎全被撞碎的电动三轮车,该车右侧前大灯损坏脱落,前挡风板右侧及中部凹陷变形,此处很显然为该车撞击点。

  就在案发时间段,先后有3名热心路人报警,其中一名姓夏的市民看见现场的电动三轮车硬生生地将两名正在路边步行的妇女撞倒,事故发生后,电动三轮车骑手没有停车,而是继续行驶,并快速超越了他。该夏姓市民追上这辆电动三轮车,对肇事者讲:“你撞人了为什么要跑?”肇事者狡辩称没有跑。因为急着要上班,夏先生就走了,当自己走的时候,居然看见肇事者又跑了,自己赶紧打110报警,并再次追上肇事者,将肇事者带回事故现场。肇事者下车后,夏先生认出肇事者是自己认识的男子张某(52岁,高邮镇人)。夏某便对张某说:“我已报过警,你必须等警察来。”然后夏某就急着上班去了。

  民警赶到后,问肇事者张某事故发生后有无离开现场时,张某否认被熟人“抓回”的重要信息,辩称事发后一直没有离开现场。警方勘查完现场,将其带至事故中队办案区,加大对张某的讯问力度,调取报警人的报警录音。听到报警人夏某的录音时,张某傻眼了。在铁的事实面前,张某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且逃逸的行为被牢牢锁定。

  警方从两名被撞妇女家人口中得知,被撞身亡的妇女陈某,70岁,高邮镇人;受重伤妇女周某,也是70岁,高邮镇人。事发前,两名妇女从家里步行出发,准备帮人干活的,不料途中遭遇不测。

  警方认定,该起事故中,肇事人张某负全责,两女子无责。经测试,张某被排除酒驾嫌疑。警方提醒,交通肇事不可逃逸。交通肇事逃逸不仅给事故受害人及家属造成无法愈合的身心伤痛,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也严重扰乱了道路通行秩序。发生交通事故时,最明智的做法是勇于面对,承担责任,第一时间选择报警,保护现场,积极配合警方处理。该案中的张某如果没有逃逸,承担的责任将会轻很多。

  通讯员 成炳嘉 周明宝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陈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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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戴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