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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杀人后藏匿14年,终于落网

来源:中国江苏网-扬子晚报   2017-03-19 08:28:00

  男子杀人后藏匿14年,终于落网

  14年来他上了大学,又结婚生子,前不久因涉嫌盗窃被刑拘露了馅

  中国江苏网3月19日讯 2003年5月26日晚,在泰兴当地一所中学就读高一的严某,苦于没钱上网吧,进入当地一户人家准备实施盗窃,结果被女主人张某发现,严某担心事情宣扬出去,用弹簧刀将57岁的张某某杀害。该案成了悬案。严某此后上了大学,结婚生子。不久前,严某因盗窃被抓,其隐藏了14年的秘密也大白于天下。昨天,泰兴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案侦查情况。

  通讯员陆裕顺林幸 扬子晚报记者王国柱

  14年前

  57岁的女主人倒在自家屋子的血泊中

  2003年5月26日晚8时许,泰兴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家住该市芙蓉山庄小区的一朱姓市民报警,称其邻居张某某被人杀死在家中。

  泰兴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当日带班负责人、刑侦大队值班民警、技术人员和辖区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中心现场位于小区一条小巷东头的一幢二间二层的单门独院,57岁的张某某倒在自家一楼客厅里,已经没有生命迹象,地面满是血迹。

  排查3000人无果,网上比对也无嫌犯踪迹

  现场勘查结果表明,死者死亡时间应该当晚8时左右,死者身体的刀伤多达数十处,集中在头、面、躯干等部位。犯罪嫌疑人在作案后,可能到过二楼,后翻越铁栅栏逃离现场。

  经死者家人确认,现场未发现财物丢失现象。案发现场位于城郊接合部,在娱乐场所从业的外来人员多,流动性强,治安状况较复杂。案发当天,泰兴市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专案组先后走访、调查、摸排了近3000人,并逐一形成了材料,但案件侦破还是一点头绪都没有,调查工作陷入僵局。

  在14年里,泰兴市公安局先后换了三位局长、四位分管副局长、五任刑侦大队长。每位负责人到任,都要将这一案件重新拿出来“过堂”,翻看那些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卷宗,看看是否有疏漏的信息。

  随着科技信息化的发展,泰兴刑侦逐步装备起了高科技刑侦技术设备,专案组把在现场提取的痕迹物证重新分析、鉴定后,将信息录入数据库,并指定技术员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网上比对,但犯罪嫌疑人好似泥牛入海,完全无踪迹可寻。

  14年后

  嫌犯涉嫌盗窃被刑拘,在高科技面前“现形”

  今年3月7日上午,泰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致电泰兴市公安局:发现重大线索,被上海警方以涉嫌盗窃刑事拘留的严某可能与“2003.5.26”命案有涉连。

  泰州警方调阅了当年的所有卷宗、现场勘查记录、走访调查笔录和物证检验记录后,泰州、泰兴两级公安机关最终认定,严某(男,29岁)就是“2003.5.26”命案犯罪嫌疑人。

  嫌犯交代案情:因盗窃被发现而杀人

  经审查,2003年5月26日晚8时许,正在上高一的严某(时年15岁)晚自习时溜出了学校去网吧玩,到了网吧,发现身上的钱不够,遂产生了盗窃念头。严某骑着自行车路过死者张某某家门口,刚准备实施盗窃,就被张某某发现,并大声叫喊。严某采取捂嘴、抓衣领勒颈等手段,并用弹簧刀对着张某某乱捅,边捅边将张某某从院子里往客厅里拖,致其当场死亡。

  作案后,严某在现场简单清洗了手上、脸上的血迹后,翻越铁栅栏逃离了现场,将刀丢弃进河里。

  今年3月10日,民警对死者家属进行了破案回访。得知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的消息后,已经年过7旬、死者的丈夫坐在老伴灵位前哭了很久。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泰兴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由于14年间,严某还涉及在南通、上海等多地的盗窃案件,相关的审查、调查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中。

  嫌犯自述杀人后心理变化——

  以作案日为分界线,自己“从人变成了鬼”

  严某供述时说:“那一天,是我从人到鬼的分界线,从那一天开始,我就没有把自己当成一个好人,就有了自暴自弃的念头。”

  民警介绍说,严某在审查中也谈到了自己在杀人后的心理变化,当年他的成绩还不错,可自打作案那天起,夜里他就不敢一个人在床上睡觉,总觉得床下有人,经常失眠,成绩也开始快速下降。上大学期间,他一个人租房住在学校外面,从不睡床,都是睡在地上或沙发上,这样他才会觉得不那么害怕。以至于结婚后,他总要等要妻子和孩子睡着后才躺到沙发上休息,因为这个问题,妻子不止一次怀疑他可能有外遇,最终他不得不主动提出了离婚。

  指认现场那天,严某认出死者家后,一下子跪在了死者的家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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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