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上扔下一个玻璃瓶 后面两辆车“中招”爆胎
来源:中国江苏网-扬子晚报
2017-03-17 10:30:00
交警帮女司机换备胎。
中国江苏网3月17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付丙祥) 一辆行驶的货车上突然扔下一个玻璃瓶,结果导致在其后行驶的两辆车“中招”爆胎,幸好没发生事故。“乱扔垃圾不仅污染了环境,还是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交管部门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撒、抛撒运载货物的处以200元罚款,驾车时向窗外抛撒物品的处以50元罚款,乘车人向窗外抛撒物品的处以20元罚款。
3月15日中午,南京高速十一大队交警巡逻至常合高速常州方向205公里处时,发现一辆私家车停靠在应急车道。交警赶紧上前查问情况,原来车辆发生爆胎,女车主不会换备胎,正急得团团转。交警立即拉响警报,在后方200米处放上警示标志,为车主更换轮胎。开得好好的,怎么会爆胎呢?车主王女士介绍说,行驶过程中,前面一辆小货车从车内扔出一个玻璃瓶,她听到玻璃碎的声音后想躲已经来不及做出反应了,只能直接冲了过去,没多久右侧轮胎就没气了。交警为王女士换好轮胎继续向前行驶2公里,又发现一辆面包车爆胎,驾驶员张某从换下的轮胎上抠出一小块玻璃碎片,郁闷无比。
“不仅仅是污染环境,乱扔垃圾还会引发交通事故,一瞬间飞出的一个饮料瓶,如果落在其他行驶车辆的挡风玻璃上,可能挡住驾驶员的视线,造成事故,速度极快的话甚至能砸穿挡风玻璃,造成人员伤亡。”高速交警表示,他们对此类行为也是深恶痛绝。
目前,他们还在查找监控,看能否找到那辆小货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撒、抛撒运载货物的处以200元罚款,驾车时向窗外抛撒物品的处以50元罚款,乘车人向窗外抛撒物品的处以20元罚款,如果因抛撒物件造成其他车辆事故的,将承担相应事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