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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一市民没去驾校上过课 退驾校报名费要扣400

省消协:这是签订了不平等格式条款,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来源:中国江苏网-扬子晚报   作者:李冲   2017-03-15 10:07:00

  报名想去考驾照,结果没有时间也不想学了,想申请退款,没想到要扣很多钱!最近无锡市民陆先生因驾校报名费退费扣款的事情,向扬子晚报投诉了无锡高山驾校。驾校则表示,在报名时双方已经签署了相关合同,但陆先生认为这是霸王条款。江苏省消协表示,这份合同在内容以及签署合同时,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属于不平等格式条款。

  实习生金雨濛扬子晚报记者李冲

  投诉回放

  报名后没上课,退学竟扣400元

  无锡市民陆先生在2016年6月份,与女儿一起在无锡高山驾校交了8000元的报名费,想考驾照,领了两本书,签了份合同,之后,一直没有时间去参加培训和科目一的考试,后来因为没时间加之不想学了,于是想去驾校申请退费。

  陆先生告诉扬子晚报记者,当初报名时,是很想考驾照的,但是由于女儿读书忙,自己工作也常常加班,总是没有时间去学,到后来也不想去上课才想到要退款。“我们一节课都没有上过,只是下载了驾校一点通,给了本书,也没有进行过培训,没有预约过考试,怎么退个学就要扣这么多钱呢?两个人共扣800元,不是小数目啊!”陆先生表示,虽然报名时,签了一份合约,有违约金的说明,但无论如何,这样并不公平,属于霸王条款。陆先生先是与报名点的老板进行沟通,老板让他跟驾校的校长协商,然而,协商并没有什么效果。“校长说该扣多少就扣多少,这是合同规定,而且400元包括了其他各种手续费。”

  驾校回应

  提前签订合同,符合主管部门要求

  扬子晚报记者接到投诉后采访了无锡高山驾校的校长蒋先生,蒋先生表示,在报名时会签订一个培训合同,有300元的费用,按照合同规定,如果没参加科目一培训就退学的,要扣除400元费用,包括培训费300元、保险费50元、红十字协会会费和理论学习费。蒋先生表示,其他驾校也扣钱,自己所在的驾校属于扣得少的。“在签署合同时,我们合同里对于违约金这块是用粗体标注的,也会让报名点的人提醒对方注意违约情况。”

  蒋先生称,由于陆先生及其女儿的培训还未开始,可以协商一下,保险费、红十字协会会费和理论学习费可以免掉,不扣除,但培训费300元必须得扣掉。他表示,任何学员报名时,都会签订这个合同,这也是主管部门的要求。

  扬子晚报记者采访该驾校的主管部门无锡交通运输管理处驾培管理科时,一位姓宋的工作人员表示,确实有签署合同的要求,要求学员和驾校在培训之前明确权利和责任,后续出现问题按照合同解决。但退费数额大小的纠纷,驾培科没有处罚权,消费者得到物价部门进行投诉。

  消协点评

  驾校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对于陆先生驾校报名费退费被扣400元的情况,江苏省消协有关专家认为,这个条款本身合同性质上来说是对于违约责任的约定条款,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可以看出,在合同内容上以及签署合同时,驾校方都没有给消费者选择和协商的机会,剥夺了消费者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并且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属于不平等格式条款。此外,合同法规定,合同一方要解除合同的话,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但违约责任应该根据另一方的实际损失进行计算和协商,而驾校方面要求扣款400元的数额也值得商榷,毕竟,驾校并没有受到400元的损失。对此情况,省消协有关专家认为,消费者想要维权的话,当事人双方要进行协商并解决,驾校最好拿出实际损失的扣款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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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戴凌